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起草和公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浙江高院《200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获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要求全省行政机关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河南高院《200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发布后,河南省委原书记徐光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均作出相关批示,要求认真总结相关经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切实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对于激励自主创新、实现技术突破、打造知名品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独特作用。2009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也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报告》中提到,各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这充分反映了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涉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工作重点、司法政策、体制机制、司法解释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共36条具体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了全面部署;启动了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以进一步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打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公布了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首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的统一;公布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就做好金融危机影响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制定《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进一步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下发《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统一专利侵权审判标准,确保修改后的专利法能够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出台《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以解决此类案件的审理分工问题,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程序的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措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如北京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江苏高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的意见》、浙江高院印发了《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答意见》、山东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工作的意见》、青海高院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解决执行难问题有较大突破
执行难仍然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法院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活动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9年,经过深入细致排查,人民法院将2007年以前积累的340多万件执行案件纳入清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7个督查组,分赴清案任务较重或者清案工作进展缓慢的十三个省、市、自治区进行督查,检查高、中、基层法院的执行卷宗千余宗,并召开汇报会,形成《全国部分地方执行工作典型经验》,指导各地法院均衡推进清案工作;向各地交办挂牌督办案件197件,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督办,并逐案提出处理意见;先后召开十次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就清理积案活动期间的结案标准、执行信访、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构建执行监督体系等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向各地交办重复信访执行积案1014件,交办涉金融案件302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制,研究执行措施,及时上报办理情况。全国各级法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实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切实加大清理积案力度,经检查验收,各级法院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执行积案。
强化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清理执行积案的结案标准;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期间人民法院查询法人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通知》,对清理执行积案期间人民法院查询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程序、提交材料、期限及争议解决等问题予以规范;向全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执行信息;与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合作,向全国法院开通“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并组织召开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查询使用培训会议,确保全国法院正确使用该系统,以规范查询工作。广东高院邀请驻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零距离”接触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人大代表“百场见证执行”活动,以增强执行工作的受监督程度,扩大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社会影响。
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