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除去不能报销的药品与项目费用后按30%比例补偿,每人日封顶线为8元,年封顶线为150元。门诊统筹基金出现结余时,结转下年度使用。基金透支时,由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承担,并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农民不承担风险。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遵循诊疗原则,严格控制门诊次均费用不合理增长,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次均费用控制在3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控制在40元以内。各乡镇要制定实施细则、基金预算方案,坚决落实门诊统筹具体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基金风险,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确保门诊基金安全。
(三)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基础,同时又是难点工作。说是基础,在于只有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并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才会拨付配套资金;说是难点,在于参合资金每年都要征缴,牵涉群众切身利益。对此,各乡镇、相关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把资金筹措作为重点,全力抓好筹资工作。一要规范筹资程序。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票据、填发合作医疗证等程序进行。二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县内常住农业人口,原则上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在征收中,严禁搞家庭选择性参合,做到户不漏人。三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继续由县民政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确保上述群众参加新农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到原参合农民继续参合,未参合农民积极参合,各乡镇特别要关注外出务工农户、留守老人和胎儿的参合,提高参合率。四要加强征收基金管理。征收资金实行日清日结,并及时上缴入库,严禁坐支、挪用。征收收据填写必须注明参合人数、参合者姓名,并在征收截止时,存根及未用完的收据全部上缴乡镇财政。征收结束后,县财政要组织专班认真复核,做到上缴资金与参合人数相符,对查出多收少缴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群众自愿积极参合,确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任务。
(四)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技术依托。从三年来运行的基本情况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把合作医疗工作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做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和县”。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禁小病大治、小病大处方、做套餐式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医疗机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要彻底追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不满意、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确保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做为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扩覆征缴任务全面完成。2009年,应参保人数10.3万人,参保人数89502人,参保率87%,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扩覆征缴任务。
第二,医疗保障水平与保障待遇普遍提高。一是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乡镇卫生院、县惠民医院就医报销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75%;二级医院由55%提高到65%;三级医院由去年的50%提高到60%;转外就医的由去年的40%提高到50%。二是综合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截止今年9月底,共支付医疗基金485.9万元,报销率为44%,比2008年度的28%提高了16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对2008年度因病住院的1610名居民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资金82万元。三是提高封顶线。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第一年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将连续参保缴费5年以内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8万元;连续参保缴费超过5年的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第三,医疗服务机构得到长足发展。在今年住院的2006人次中,一级医院305人,占住院总人次的15.2%,住院费用45.4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4%;二级医院1078人,占住院总人次的53.7%,费用305.5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27.3%;三级医院住院623人,占住院总人次的31%,费用767.3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68.6%。特别是县级及以下的医疗服务机构,住院人数占总住院人数的68.9%。由此可见,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推动本地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尽管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居民就医住院进入三级医院及以上级别的较多,转外率较高,从统计的情况来看,这类居民占到了住院总人数的31%。二是医院药品配置比例失调,乙类药品比重较大,占药品目录总数的73%,大部分常用药都在乙类,严重影响了总支付率和居民的报销率。三是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问题较为突出。申报费用3万元以上的有53人,占住院人数的2.6%,总费用272万元,占24.3%,支付106.9万元,支付率为39.3%,个人自付率高达60.7%。四是服务平台及网络建设滞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医院前台结算不能开展,给居民就医报销带来不便。五是相应政策不配套。尽管省、市出台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但是孝感市计算机管理系统目前还不能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联网结算,导致县市区一级的城镇居民不便实行门诊统筹和建立门诊慢性病报销机制,等等这些,有待我们在明年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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