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因故退出的,应由其代表的村民按原来的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2、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
要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委会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成员组成,在提名候选人时,每个村委会候选人中要有妇女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由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推荐,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并应当场向选民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时,应向选民分发提名表。选民可以单独提名,也可以联名提名。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每一提名表填写的各职务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各职务的应选人数。提名表上应有提名选民的签名,不得以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天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前3天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同时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3、投票选举。
选民名单公布20日后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确定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和确定投票选举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各村要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在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各村的投票选举工作应在4月16日前完成。
对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其亲属,并让其在通知上签字备查,由亲属转告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对经过通知在选举日不能参加选举,又不愿放弃选举权的选民,均应在选举日之前,由村民选举权委员会为其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办理委托投票的程序是:由需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以书面或电报、电话等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讲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和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发给或寄给选民委托投票证,由选民本人填写署名后,交被委托人,再由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凭委托证领取选票,代行划票、投票。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投票。书面委托票必须严格掌握,不能过多、过滥。
投票方式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流动票箱投票三种。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选举村委会,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具体采取哪种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要在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本村村委会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选票由镇统一印制,按各村选民人数发至各村选委会。
村委会的投票选举,无论在选举大会会场,还是在投票站,都应设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设立秘密写票处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可利用现有的房间,也可以临时搭建一些写票处,秘密写票处一般每50名选名设置一个,以避免选民等候时间过长;秘密写票处的位置与发选票处、投票箱距离不宜太远,以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能很快进行填票,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选民排队,依次进行秘密写票和投票,保证整个选举会场井然有序。
4、选举大会。
村委会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大会会场设立主席台,上方悬挂会标:“xx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字样,会场布置既要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气氛,选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正式投票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组织候选人向村民表态,发表治村演说。演说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规定具体的时间,对演说人要一视同仁。也可以让选民提出有关问题,由演说人答复,以使选民更充分了解候选人。大会主持人要向选民讲清选票的写法和规定,特别要解释清楚什么是有效票,什么是废票,什么是弃权票等。
需设立投票站的地方,应事先公告投票站设置的地点和具体时限。投票站应设立发选票处、秘密写票处和固定票箱等,并适当布置,具有严肃和喜庆气氛,投票站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验选民证和委托证、发选票、监督票箱和投票。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
各投票站的票箱在选举大会会场统一当众开箱验票,检查封签完好后当众开箱。每个票箱从检查密封到开箱验票整个过程都必须有3名监票、计票人员共同监督。并当场宣布有效票、废票、弃权票的数量,确认投票选举是否有效,若无效,必须进行重新投票选举。经确认选举有效,必须进行公开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小组长要负责组织选民排队,依次到发选票处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发选票处的工作人员应检验选民证、委托证并和选民登记册核对无误后,应在选民证、委托证上作出标记后再发选票。发选票处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核对选民登记册并作出标记,唱票员负责检查选民证,并作出“选票已领”的标记,计票员负责发选票,并记录发出选票的张数。
选民领到选票后应认真阅读选票,独立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只能选民1人进入,不许他人(含工作人员)围观。选民本人划票时,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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