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承担保密责任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对专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要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规制度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知法、守法、执法的考核制度。
2、重视对兼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他们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律知识和相关科技知识。
3、注重保密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通过组织论文评选,建设理论队伍,不断创新保密理论,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
(五)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善于掌握和利用宣传教育时机。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通过发生的窃、泄密典型案例,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性扫除“保密法盲”,增强保密法制意识的良好氛围,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会同市宣传、广电、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要通过开办各种保密法制宣传栏目、创办各级各类保密法制宣传网站等形式,宣传扩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继续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领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把保密法律常识纳入大中学校普法教育内容,将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青少年的敌情观念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意识。
五、工作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开始,到2010年结束。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底)。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配套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务必于年底前,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初到底)。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在制定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从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010年上半年,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各机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验收。2010年6月底前,各市、区保密工作部门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本单位“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国家保密局。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将对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2010年底前,市委保密委员会将对全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保密普法工作。
(二)各市、区保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接受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编制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大纲、编写保密普法教材。“五五”保密普法期间,市保密局将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各市、区和市级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的征订和作用工作。要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师资培训,现场观摩和参观考察,不断提高他们组织开展保密变法宣传教育的综合能力。
(四)经费保障。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提出的“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问题,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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