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在全球范围的重新配置,各类人才的国际化趋势愈来愈明显,世界各国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我省地处西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社会的交往更趋频繁,思想文化的冲突和各类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因此,如何进一步在不同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和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中,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有效抵御西方思想文化渗透和对我人才的争夺,成为党的群众工作必须始终关注的核心问题。
群团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各级党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发挥他们在团结、凝聚各自群众的优势,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迫切要求党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增强党加强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有效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踏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征程,标志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正式启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方面影响的深入,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由此带来的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要求也更为迫切。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切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提高,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加强,也关系党对群团工作的有效领导。党作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着眼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将会实现党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由行政命令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由封闭保守思维向开放创新思维转变、由整齐划一型向灵活多样型转变、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的转变,有必要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来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增强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有效性。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促进当地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发挥群团组织动员、服务各自群众的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迫切要求党加强各个领域的自身建设,为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奠定组织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城市社区功能不断强化,社会中介组织大量涌现,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国有企业、学校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也引起了各个社会群体流向、分布、活动状况的新变化,出现了“进城务工”、城市“社区人”等新型群体,这些必然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新问题。如何巩固和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必须积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在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传统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兴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探索基层党的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消除党建“空白点”,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群团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群团组织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各级党委站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高度,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群团组织的建设,探索适应时代要求和群众需要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增强群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群团组织职能的拓展和我省群团事业的蓬勃发展,迫切要求党着眼于客观实际,进一步加大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力度。
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赋予群团组织新的职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赋予群团组织广阔的舞台。近年来,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能不断拓展,领域不断拓宽,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群团组织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必将承担越来越多的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职能。同时,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也使群团工作的开展面临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着眼群团工作开展的现实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力度,适时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解决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我省群团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思考与建议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也是各界普遍关心关注的一个课题。结合本次调研三省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关键在于将群团工作纳入党的工作的整体格局,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形势的发展要求出发,从组织领导、工作开展、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基础保障等各个方面予以重视和加强。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将加强对群团的组织领导纳入党的工作的整体格局,把群团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从思想认识、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等各个层面,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的组织领导,确保群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认识群团组织的地位和职责。工青妇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工青妇组织的重要地位和职责,把工青妇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加强领导。把《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群团工作法规列入人大的普法宣传内容与各级党委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各级党校学习中专门开设党的群团工作课。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总结历史经验,分析形势要求,我们认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二要坚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原则。三要坚持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原则。四要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原则。五要坚持在改革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的原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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