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的人数呈20%甚至50%的比例增长,并从城区扩大到乡镇、农村。从我们开展的调查和对吸贩毒人员情况的统计分析看,吸贩毒人员已经遍布全市(韶山除外)所有的社区、乡镇,几乎没有无毒的“净土”了。女性吸毒人员呈20%的比例增长,新型毒品在青少年、富有人群甚至公务人员中有蔓延趋势。毒品主要自外省、市流入,不少是直接从广东和云南进货的。多年来,全市禁毒工作不断强化,打击涉毒犯罪力度加大,但毒品来源不断,毒品种类增多,涉毒人群和毒害地域明显扩张。
当前全市的毒品形势仍然较严重,是不容乐观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性。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基本得到扼制,但“麻古”、“摇头丸”、“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迅速蔓延增长,近几年我市新增的吸毒人员中,大多数都是吸食新型毒品,吸毒场所由歌厅等娱乐场所向宾馆、旅店、茶楼等休闲场所延伸,群吸案件增多,手段更为隐蔽,打击的难度增大,同时由于高达90%的复吸率,使得吸毒人群形成了“参军容易退伍难”的现象,吸毒人数难以下降。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391人,占总数的54.1%,最小的吸毒人员年仅13岁。女性吸毒人员以年均20%的比例增加,据易俗河派出所统计:该所辖区共有在册吸毒人员71名,其中女性14人,占20%,女性吸毒人数为6名,为9名,增加至14人,每年增幅都在50%以上。此外,外出务工人员沾染毒品人数呈快速递增,且因其流动性大,管控难以到位。三是毒品向农村乡镇快速蔓延。湘潭县22个乡镇都有涉毒人员,最偏远的青山桥镇在册吸毒人员有10人,花石镇有15名涉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全县有5个乡镇为毒品泛滥的严重地区。四是为逃避打击,吞食异物、故意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的吸贩毒人员不断增多,因得不到打击处理,负面影响大。全市在册的特殊吸贩毒人员共计140余人,其中患艾滋病3人,吞食异物人员121人,以身体病残为掩护进行吸贩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活动,被司法机关抓获后无法收监羁押和强戒,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社区戒毒还存在各种困难,实施效果差。按《禁毒法》要求,取消劳教戒毒后,很大的戒毒任务落在社区戒毒上,但由于社区人员、经费、场所、专业性都跟不上,全市的社区戒毒几乎是句空话,同时创建“无毒社区”也没有实实在在的措施,仅停留在宣传口号上。
2、我市特殊吸贩毒人员得不到有力打击,他们以吞食异物、故意自残等手段逃避打击,他们也成为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入室盗窃的“主力军”,公安机关也只能抓了放,放了抓,给打击吸贩毒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老百姓意见较大。
3、全市禁毒的警力缺乏,经费、装备保障不了禁毒工作需要。全市现有戒毒警力54名,其中市本级25名,五县(市、区)29名,人少事繁,与所承担戒毒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列入财政预算的禁毒专项经费仅30万元,禁毒宣传及悬挂大型公益广告牌、社区戒毒(康复)、特殊贩毒人群手术、治疗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所需经费缺乏;市戒毒所场地狭小,收容量仅200余人,按我市在册吸毒人员2500余人算,也仅能收容不到十分之一,显然适应不了禁毒法实施后废除劳教戒毒,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且周期延长的现实需要。
4、禁毒委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合力不足。有的成员单位对禁毒工作还不够重视,协调配合不紧密,有的单位对所应履行责任任务都不清楚,简单应付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禁毒工作力度。
四、几点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细化工作责任考核。市禁毒委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全市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对全市禁毒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作用;要建立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指标细化的年度禁毒工作考评机制,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成员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如对娱乐、休闲场所的禁毒管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依法对其强化管理,必要时可联合执法,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2、建议市政府拨付专项经费(约40万元)解决特殊吸贩毒人员的打击和管控,以防禁毒打击和管控“盲区”的长期存在。建议分三年解决我市140名吞食异物、艾滋病、严重疾病吸毒人员的强制手术、强制管理的难题。
3、建议进一步充实警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针对当前毒情形势严峻的状况,适当增加全市禁毒警力,加强对禁毒干警的业务培训,增强禁毒队伍的战斗力;二是逐年加大对禁毒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把禁毒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强戒人员的生活费与医疗费;三是为适应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要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侦破能力;四是鉴于强制隔离戒毒人数大量增加,戒毒周期由原来的六个月延长到三年,要科学整合与完善我市监管羁押场所,即把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市司法局劳教所的干警(70多名)、场所(新搬迁到九华)、设施合理整合,解决戒毒场所扩容强戒、特殊人群强制管理的问题,以适应禁毒法实施后我市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
4、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要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缉毒破案力度,切断毒品源头;把依法打击涉毒犯罪与吸毒强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打击效果;把打、防、控、管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对患有艾滋病的吸贩毒人员的强制监管,防止他们流于社会危害社会安全。
5、建议选择重点社区、重点区域开展社区戒毒的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可先选择2个社区作为戒毒(康复)试点,两级财政配套专项费用,以摸索社区戒毒在我市推行的经验和作法,再逐年推广。同时建议禁毒宣传要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进乡镇、进村组,以预防和控制毒品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