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与县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联合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三是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中,全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了3条环保公益宣传布标,分别在四机关门口和环保局大楼悬挂户外宣传,发放宣传挂图200份(4张/份),分发到乡镇和部分行政村进行张贴宣传。发放《环境知识宣传手册》1000册、《保护七彩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宣传册800册、《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400册。
(来源:文秘114 http://***)(八)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效推进污染减排及环保能力建设
切实开展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项目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支持。,县环保局共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70万元和价值达20余万元的环境监察设备。其中: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酒精废醪液采用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工程项目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县润丰养猪厂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20万元;县松香厂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县水泥厂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50万元。另外,县淀粉酒精厂污染治理项目获县级财政支持20万元;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酒精废醪液采用光合菌液态肥(psb)治理工程项目获县级财政支持12万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及环境监察设备的配置,使企业的污染治理和防治基础进一步打牢,全县环保服务能力、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在的工作中,全县环保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环保局,向全县广大环保工作者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县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环保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工作经费不足。一是由于目前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监管要求提高,要求监管的频次不断增加,且点多面广,费用不断增加;二是由于我县企业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设备老化,污染事故频发,处理频次增加,费用不断增加;三是由于国家要求加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力度,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每年县内办理和参加省、市办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增多,费用不断增加;四是由于目前人们对环境要求提高,各种污染举报、污染纠纷增加,并且由城镇向农村扩展,调查处理费用增加;五是由于各种工作的增加,车辆费用(燃油费和维修费等)也在不断增加;六是由于监察、监测设备的不足。每年对企业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举报和纠纷监测均只能依靠市环境监测站来帮助完成,增加了经费支出,等等。
(二)我县环境监测无设备、无人员。虽然我县已成立了环境监测机构,但由于无设备、无人员,监测工作只能依靠市环境监测站来完成,这样既增加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时还延误了处理事故时间,这在日常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污染事故处理、污染纠纷处理和污染举报的处理上显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县监测环节的空白,给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带来极大的制约,导致环保部门开展工作也和公众一样,气味靠鼻子嗅,污水、粉尘靠眼睛看、靠手摸,噪声靠耳朵听,无法拿出科学依据进行判断和处理。现在是依法行政的时代,处理环境事故和纠纷都需要科学依据,需要证据、依据时无法及时取得。由于没有科学准确的依据,环保部门就无法下结论、无法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三)缺乏环境保护专业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目前,我县环保局(含县环境监察大队)20名工作人员中,只有1名是全日制环境保护专业学校毕业的,其余均为非全日制环境保护专业学校毕业,这给开展环境保护的服务和管理带来了巨大困难,虽然县环保局采取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到上级跟班学习以及加强内部学习,但还是难以跟上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四)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投入不足,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由于我县的大部份企业效益低,所以在环保设施的投入上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五)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虽然各级各部门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广大干部和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我县原始的生态环境较好,人们还没有感受到破坏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所以,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人为地破坏环境和不按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部分企业领导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偷排、漏排时有发生,出现污染事故不积极上报,违法违规生产依然存在。
(六)缺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防护装备、物资储备。由于应急防护装备和物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污染事故处置造成很大的被动和不便,甚至贻误最佳的处理时机,无法保证环境安全。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只能凭勇气进行处理,这样给执法人员的生命构成了威胁,并且处理难度大。
(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艰巨
全县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消耗、高排放现象较普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性改变,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清洁生产水平低。而且部分企业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资金不落实,基础工作不到位的现象。
(八)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推进“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工作不平衡
“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是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立足我县优势,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但是,部分单位、部分部门及乡(镇)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实施“七彩云南?生态”保护行动三年来,发展不平衡,差距明显。
(九)环境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企业环保意识差,没有把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当作自己的责任,措施不力,隐患较多。特别是和平乡境内去年10月23日发生的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因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三同时”的要求报批试生产,擅自开工,以致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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