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委
史志办
2间
有
2台
有
德安县志办
4间
有
1台
瑞昌市志办
2间
有
1台
有
有
县志办
4间
有
2台
有
有
有
星子县志办
2间
有
2台
有
湖口县志办
3间
有
2台
有
彭泽县志办
1间
有
1台
都昌县志办
2间
1台
有
浔阳区志办
2间
有
2台
有
有
有
庐山区志办
1间
有
1台
有
3.地方志工作机构基本运行正常。
除永修县将地方志编纂与党史研究合并之外,各县均单独设置地方志工作机构,作为县级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绝大部分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确定了1至5名不等的人员编制,并借调、聘用部分人员,保证了修志工作的正常运行。据统计,全市12个县级地方志(含史志合一)工作机构共有人员编制40人,工作人员(含借调、聘用等)88人。列表如下:
名称
性质
级别
人员
编制
现有
人员
成立(调整)时间
永修县委
史志办
行政单位
正科级
3
3
1997.6
县志办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副科级
2
15
.7
德安县志办
同上
同上
5
6
.1
瑞昌市志办
同上
同上
4
7
.12
县志办
同上
同上
3
10
.10
星子县志办
同上
同上
5
11
.3
湖口县志办
同上
同上
3
10
.12
彭泽县志办
同上
同上
1
4
.4
都昌县志办
同上
同上
4
6
.12
浔阳区志办
同上
同上
3
7
.9
庐山区志办
同上
同上
3
2
.8
修水县志办
同上
正股级
4
7
.5
二、基本经验
1.领导重视,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前提。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尤其是主要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重视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续修志书的编纂进度和成果质量。县市委书记董金寿多次在各种会议强调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多次到县志办看望修志工作人员,尤其是对老同志嘘寒问暖、体贴入微;新上任的县政府县长沈阳公开表态:编纂《县志》“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县四套班子先后有7位领导同志到县志办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时任湖口县政府县长的韩胜球以个人名义,发表致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公开信,强调依法修志、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
2.部门协作,是地方志工作的牢固平台。
中国历代有着“众手修志”的优良传统。地方志编纂工作是一项浩繁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为。据了解,各县乡镇、部门和单位基本上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负责、骨干人员承办的修志工作机构。其中,县建立志书协编小组109个,协编人员多达260余人;星子县续志编修人员200多名;修水县100多个承编单位都成立了修志工作小组;湖口县修志撰稿队伍共132人,
3.经费充裕,是地方志工作的可靠保障。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地方志的资料收集、志稿编写、印刷出版等,都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县从启动至共安排77万元,安排新编《县志》和《明清县志汇编》的印刷出版经费76万元;修水县安排50万元修志专项经费且全部到位;永修县一次性拨发续修县志印刷出版经费20万元;星子县启动修志工作时首次拨发专项经费15万元。《县志》主编熊未喜颇有感触地说:“修志用钱从来没有‘阻过手’,我们更要自我加压,精益求精,力求编出精品佳志。”
4.队伍过硬,是地方志工作的关键因素。
决定志书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修志之人,必须具有一支思想、作风、业务“三过硬”的修志工作队伍。县志办主任刘庭焱在父母患病卧床、相继病故的情况下,仍然强忍悲痛,照常上班,没耽误一天工作;聘请的刘鸣和先生87岁高龄,却始终坚持坐班,早来迟走,堪称楷模。原湖口首轮县志副总编王显道本已赋闲多年,这次应县领导诚邀而再度出山,担任续志总编,锐志不减当年。修水、星子、瑞昌、等县聘请的诸位退休老同志,呕心沥血,废寝忘食,全身心地投入续志编修工作;在编在岗的年轻同志学习刻苦、工作认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5.措施得力,是地方志工作的成败所在。
各地积极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主动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网站、电视、广播、宣传牌等各种媒介,宣传《条例》、《办法》和地方志工作,提升全社会修志、读志、用志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二是开展培训考察,提高业务水平。各县都相继举办修志业务培训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其中县派员收集各地志书20多部,举办各类培训班、座谈会18次。三是广泛征集资料,夯实坚实基础。全市县级地方志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地广征博采,最大限度地收集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修水县政府在全县各乡镇、村庄张贴《关于征集续志资料的通告》。县在各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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