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安排,保证各项准备工作按国家的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各级都要有自己的工作进度安排,省级要将工作进度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学习人口普查技术文件。人口普查的技术文件由《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普查表和11个工作细则构成。条例是普查的法律规定,方案是普查的工作性规定,细则是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否则无法组织人口普查工作。
目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工作细则初稿已经完成,近期将陆续下发各地学习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建议和综合试点情况做最后检验和修订,今年4月份定稿下发。
各地要认真学习人口普查条例、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这些文件是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哪些工作、如何开展都做了明确规定,各地要认真学习讨论,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在普查时决不允许更改国家方案。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方案,才能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五)积极开展试点。为完善普查表和各项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积累普查组织工作经验,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准备于今年2-3月在安徽合肥开展普查全过程的综合试点,标准时间为3月20日零时。试点期间,将召开由各省普查办公室人员参加的试点现场会,使大家进一步掌握普查组织过程、登记方法等。
各省(区、市)要从发现和解决普查组织工作的难点入手,围绕如何查准总人口开展专项试点,特别是都要进行区划制图试点,还要在全省、各地市县组织开展综合试点,积累组织工作经验,锻炼队伍。
(六)研究制定人口普查相关政策。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在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贫困县补贴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问题。争取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落实贫困县补贴问题和两员劳动报酬的政策机制。
二是超生人口的登记问题。6月份户口整顿之前,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人口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将联合发文,对超生人口的户口登记以及与处罚脱钩等问题做出相关规定。
三是物业部门配合入户登记问题。计划下半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物业部门协助配合普查员入户登记,切实解决入户难的问题。
四是冻结行政区划问题。按照以往普查的做法,与民政部协商,争取国务院办公厅7月份下发关于冻结行政区划变动和地名更改的通知。
五是解放军现役军人、武警部队登记问题。我们正在与总参谋部、武警、公安等部门研究,计划今年7月份下发解放军现役军人、武警部队登记办法。
六是宣传工作的组织问题。计划一季度与中宣部联合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各阶段宣传工作并适时召开宣传工作会议。
七是户口整顿问题。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与公安部共同制定户口整顿方案,对户口整顿工作提出明确需求,切实达到户口整顿为人口普查提供支持、也为公安部门掌握户籍人口状况提供服务的目的。
八是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使用问题。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正在与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在人口普查划分普查区域和制图中,使用已有的遥感图像等资料的问题,以便绘制更准确、不重复、不遗漏的电子普查图,为科学准确划分普查区和绘制普查区划图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要加强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关的政策规定也不一样。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从解决普查难点问题出发,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不要等。
(七)抓好培训。今年5月,将召开全国培训会议,对普查方案、普查表、工作细则进行全面培训和布置。人口普查培训教材将由国家统一编写、印发。各地可作补充,原则上不需要另行编写。
各省(区、市)要下大力气抓好普查员的培训工作。要保证培训的时间和质量。要尽量减少培训层次,有条件的县级要直接培训到普查员,做不到的,也要县里派教员分片培训,保证口径一致,保证培训质量。普查员的培训一般不要轻易下放到乡级,更不能由村里培训,防止培训工作走过场。培训的内容除了普查员职责、怎样填表外,还要教育每一名普查员增强责任心,并对普查员进行保密教育。
(八)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系统扎实的人口资料,既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核对人口数据准确性的基本依据。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资料、人口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信息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资料、卫生部门的新生儿信息资料、居委会村委会的相关人口资料、物业公司的业主信息资料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人口行政记录资料。各地在登记之前,要系统收集这些行政记录资料,对本地人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查准人口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各地就此要专门做出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方案。
(九)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做好普查区划绘图所需基础地理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与国土、建设、规划、民政等部门协调,获取已有的遥感影像资料和行政区划地图等资料;做好普查区域名称代码和城乡属性的核实确定和地址码库的上报工作;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的培训、实施工作;逐级确定并绘制乡级区域、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绘制普查小区图。
(十)做好物资准备。各地要进行普查表印刷、普查表包装材料、普查登记用具、数据处理场所、普查表存放地点等物资准备。
普查表印制规定已下发,各省(区、市)可根据规定进行招标等工作,普查表正式定稿后即可交付印刷。需要强调的是要确保普查表印刷质量,我们这次采用光电录入,对普查表的纸张和印刷精度要求很高。一定要有专人监督,确保普查表能被录入,不能也不允许到数据录入时才发现普查表无法录入需要返工。各省级普查办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印刷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十一)制定两员选调办法。8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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