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区县的两级联动,与公安的联合行动;继续推进分层分类分级监管,开展对重点企业实行“约谈话”制度;全面启动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控网络,以特殊药品购销为重点,实施电子认证管理。
四、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动力,全面推进基础建设
1、全面启动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发挥白下、江宁两区作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动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创建工作。指导玄武、鼓楼、建邺、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七个区县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的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各区县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的创建工作;启动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区、场区)的创建工作。
2、推进法治药监建设。加强立法工作,争取市人大、政协的支持,结合新一轮体制和职能的调整,制定出台我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广全过程说理执法,进一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上下功夫,实现药监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
3、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依法行政,以及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担当起“保一方百姓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增加深入基层调研的次数,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帮助,减少基层会议、文件,加强与基层区委区政府的联系,增强区委区政府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力度。
4、加强技术支撑建设。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检验效率和产品全检率。积极做好药品检验所异地新建工作,年内完成土建工程。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研制开发使用远程监控、行政许可、案件稽查,以及oa办公等应用系统,抓好监管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行政管理、服务、咨询的网络化。加快药品抽样、稽查信息等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5、加强农村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本着统一筹划、统一建设、统一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食品“三网”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纪律、报告、培训、聘用、淘汰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不仅要把基层单位和干部发动起来,还要把群众发动起来,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以强化优质服务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1、服务食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对栖霞、江宁、浦口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和重点企业,加大指导力度,实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培育优势品牌;充分利用中专校、培训中心现有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规范培训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再培训、再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产品质量意识和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建立移动服务短信平台,及时向企业发送最新的市场、政策、法规等信息;建立机考制度,对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6类从业人员上岗考试,建立计算机考核制度,由原每月1次增加至3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协会、学会积极搭建企业交流平台。
2、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融入基层、永葆先进”活动,不断调整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深化与社区和村结对帮扶,更好地帮助基层解决科学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帮扶欠发达镇工作,按照新一轮帮扶要求,与六合新篁镇完成结对挂钩,为该镇计生世代服务所(包括5个自然村) 改造等项目提供资金等方面的帮助;继续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按照新一轮“结对共建”要求,努力帮助江宁区禄口街道黄桥村在创成区级文明村的基础上,创成市级文明村。
3、加强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促进干部职工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为民办十件实事”为重点,积极开展“五服务”、“三帮”等活动,扎实开展处室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争取连续创成省级和市文明行业,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考核机制,调动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保证不让一名同志掉队。
4、努力营造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环境。完善例行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全系统新闻发布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渠道,扩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大型广场服务咨询”、进街道(镇村)、社区“服务宣传”、“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以及在机关、院校、社团、街道等建立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赠送点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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