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财政收支严重失衡,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低。
(二)发展失衡,差距拉大。由于民族间、区域间和同一民族内部间等的差距,使各族群众在经济收入、贫困程度、社会发展方面严重失衡,差距急剧拉大。譬如,沿畴阳河畔的壮族同胞人均纯收入已达2000多元,而居住在边远、偏僻、贫困地带的苗族同胞人均纯收入却仅有其一半。
(三)投入乏力,资金缺口。因广大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条件恶劣,所涉及的住房、饮水、交通、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培育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加大投入,而财政又根本无力解决,缺口资金相当大。
(四)形势严峻,任务加剧。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方面,一是因利益关系深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增多,如山林、土地、征地补偿、矿山等;二是随着改革开放和流动人口的增多,国际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加剧;三是非法宗教、“邪教”渗透活动出现许多新变化。宗教方面,一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我县广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十分滞后,宗教、民族、贫困等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与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不断增多;二是宗教工作机制不健全,与新形势下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任务不相适应;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信教群众一方面是向富裕群体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又是向贫困群体的迅速发展,而我县境内尚无合法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给工作带来许多压力。
五、2011年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和县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任务,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推进生态和谐xx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力为实现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生态xx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1年底,着力使一部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得到增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莲花塘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显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民族文献古籍得到整理和保护;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比例与其人口比例相适应,结构更加合理;维护民族团结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与各涉创单位的多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抓好莲花塘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活动,同时抓好蚌谷乡长箐村委会长地、兴街镇干塘子村委会二马脚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二是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四是加强《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西发〔2010〕6号)的督促检查。
(四)主要措施。一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文山州人民政府贯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加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协同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使少数民族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才在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乡(镇)、进单位、进校园、进村寨或社区、进企业、进厂矿”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4、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牢固树立“民族问题无小事”的思想,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打击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5、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量化管理、经费保障。认真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多关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做好群众工作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夯实科学发展的基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特别是民族聚居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紧紧围绕水、电、路、住房等基础设施,在资金、项目的争取和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重点解决。
2、大力培育和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立足自身优势,大力培育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特色产业。
3、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优先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从根本上改善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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