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组织我院检察干警开展以检察业务知识、检察历史知识、检察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普法宣传为基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检察事业的非凡历程、光辉成就,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对照检查阶段(2012年8月至9月)。我院要紧密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实际,紧密联系检察执法实践和队伍建设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特别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开设网络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行使检察权有关的执法机关、律师、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9月底前,要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分别召开班子会、党支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研究,找准本单位、各科室及干警个人在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象。要组织全体干警对照检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各项要求,重点查找我院干警是否存在思想政治意识不强,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原则性不强,廉洁从检意识不强,信念不坚定,对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等重大问题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践行不积极等六个方面问题,自觉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
1、认真整改突出问题。各科室要从深层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责任到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突出问题,能办结的要抓紧办理,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及时予以回复,明确提出整改时间表。要注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11月底前,各科室要将整改方案报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原则要求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转化为执法办案应该遵循的具体规定,渗透并体现于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重点建立理论引领、实践砥砺、文化启迪、典型示范、考核评价五种机制,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发挥检察实践的特殊教育功能,发挥检察文化的浸润感染作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融入和渗透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使我院检察干警在真诚信仰中培育践行,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培育践行,在榜样的号召下培育践行,在组织和社会的认同中培育践行。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阶段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对各科室开展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评议不好的科室和个人,及时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各科室于2012年12月10前将书面总结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组要对本院的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负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要严格遵照上级的指令和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把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日常工作及各类争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搞好统筹兼顾。创新活动的形式和方法,重点在提高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服务大局能力、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稳定能力上下功夫。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黑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成果,全方位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掘和树立本院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向先进学习,在群众心中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握好教育活动的整体性、连续性,统筹协调好与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关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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