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人民医院进行血透按住院比例进行报销,启付线300元(每季计一次)。县外血透的按县外住院方式报销,全年封顶5000元/人。享受县外血透特殊病补助后本年内不再享受县内特殊病血透待遇,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f:肾病需腹膜透析并开展腹膜透析的患者全年可享受4000元补助。
以上特殊病患者只能享受一种特殊病补助,特殊病患者如果有两种及以上特殊病的在办理特殊病门诊时可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五、加强转诊管理
严厉禁止用不规范的转诊方式引导参合农民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严厉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对下级医疗机构(或个人)导航地图下载[bbs.xc138.cn]转诊或介绍病人给予回扣的行为,对基层医疗机构(或个人)在转诊病人收受回扣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禁止以免费健康检查为名,在乡村组织参合农民进行体检,小病大治地批量收治参合农民住院治疗。
参合农民到县外住院不转诊或不电话告知的,补偿时报销比例下调2%。
六、新生儿随母参合政策
(一)新生儿随母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新生儿母亲全家必须参合。
注释:①农合参合要求以户为单位进行;
②母亲是外县并在外县参合的,则在外县报销;
③新生儿母亲是外县的或属非农业户口,但是已经在男方参合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新生儿父亲全家必须参合。
注释:新生儿父亲是外县的,或者属非农业户口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3、新生儿必须是计划生育政策内出生的。
(二)新生儿随母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必须提供以下证明:
1、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外县的提供身份证也可);
2、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农合本(外县或城镇居民户口的除外);
3、 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 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即生育证)。
七、严格控制住院率、住院时间和住院次均费用和出院标准
2012年全县住院率严格控制在11%以内,住院率超标的按怀化市卫生局住院率控制方案执行。为了防止出现过度治疗的现象,本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保内费用100%报销后,要严格控制住院时间,患者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间超过12天,从第13天起每5天内加收一次起付线。
参合农民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先交费,出院时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予以补偿。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保内费用100%报销后要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严格控制超过者将按次均住院费用标准扣减报销费用。患者达到出院标准的医院要及时通知,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八、坚持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目录内用药
严格坚持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目录内用药,严格坚持自费药品比例和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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