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正确计算各车间、部门流通在生产过程中的用纱量,加强各车间、部门在制品的实地盘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每月的月终盘存一次。盘存的截止期限一般为下旬25号。盘存的具体时间由有关部门安排在月终前完成。织布车间中班入库产量则倒计日用纱量另附表说明。
3、为了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除了有条件可以实行停机盘存的工序外,实施不停机盘存的方法。
二、组织、分工和准备工作
1、全厂的盘存工作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安排。主要职责是制定在制品盘存制度、统一盘存方法、盘存截止时间、检查全厂各车间、部门做好准备工作、执行工作,抽查各车间和部门所盘存上报数字的准确性。
2、车间、部门的盘存工作,由各车间、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安排盘存工作。并按盘存报表的内容、规定、汇总上报财务部、生产部。上报日期是月后1日下班前。
3、具体盘存工作
在车间、部门领导下,各盘存工作及专职人员会同当班值班长、记录人员、生产组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盘存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例如某些呆滞不动的可先盘点,品种纱支堆放排列要整齐,便于盘点复查核对。在盘存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分工责任要落实,确保盘存数字的准确性。
三、其他
1、各车间、部门盘存在制品数量时,要用粉笔在地上、车头或其他适当的地方标明,以便复核。
2、本制度的修改与解释权属财务部。
第六章 产成品管理
为加强物资管理,适应生产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形势,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和出口内销产品的不同要求,确保产品的完整,各部门对产成品的进出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及时清算,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产成品的管理分检验部和成品仓。凡织准车间下机产品送交检验部检验后为入库完工产品。检验部不对外发生销售行为,一切销售均应通过成品仓核算。
2、下机检验后成品的收入送整,进成品仓,厂内自用的领用和成品仓的收入,发货均需二进制填制有关单据,发货人、收货人签章,办妥有关手续,才能办理产品出仓。同时根据需要有关账簿记录,填制有关报告,做到手续完整,及时结算,核算准确。凡未办理有关手续的,产品一律不能出仓。
3、经管仓库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确保产品完整严格执行产成品管理制度,督促有关人员办理出仓手续,对不遵守本制度的,有权拒绝办理成品的进出仓,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检验部送坯布到成品仓,由坯布记账员填妥产品送整(货)单,连同货物一齐送交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管理员按实物点收签名后,退回送货仓库坯布仓记账员和产品仓记账员入账。如单与实物、或数量不符,应更正后签单。
代客户转交整理厂的坯布,亦按上述规定办理进仓手续。不论何处出货,均须填写“送货码单”办理客户提货手续,交成品仓记账员作为即进仓即出仓记账,并交生产部登记交货和收款。检验部填写送整单应按格式填写齐全,包括码折米,成品整理还要填写伸缩率和折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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