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根据专题内容确定组*员的范围。
第十八条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星期举行一次。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副局长、xx局与公司全体职工,如有必要可以请市有关部门在xx局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落实上级领导、部门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等。
第六章 报告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 xx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
第二十条 xx局要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要同市政协建立经常性联系,重大举措、重大事项等征求市政协意见。
第二十一条 xx局内发生事关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件,以及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及时向局长汇报。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二条 xx局领导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理论、科技、法律和各项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第二十三条 xx局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四条 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确实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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