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也能毁坏人;慎欲,牢记一失足成千古恨;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慎独,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自纠。对个人自查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突出问题人手,逐一加以整改,切实过好“五关”,做到“四不”,即过好*关、权力关、金钱关、名位关、生活关,不搞特权、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不贪钱财物色。
3.定期汇报。党员每季度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自律情况,认真征求党支部或党小组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汇报的情况,党支部要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党员领导干部的汇报材料,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十三条 考核办法
1.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党员汇报情况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提醒,限期整改。
2.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了形式的,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个人作出检查。
3.按照《监督机制》规定,强化对党员自律的监督考核。
4.发挥党委的作用和优势,对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按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章 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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