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5.加强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的监督。
6.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党员干部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去向,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的活动到哪里,监督就跟到那里。
第十七条 监督的形式
1.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必须从党内抓起,这是整个监督约束体系的基础和保证。要严格落实好党内各项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和约束。
(1)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以“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体谅,思想常见面、工作常商量、情况常沟通和平时多谈心”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每名班子成员认真搞好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会上发言,认真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
(2)党员组织鉴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抓好党员组织鉴定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及时通报评议情况,抓好优秀党员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形势的需要,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利,监督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党支部根据掌握的情况,每季度分析排查一次,找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核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党委。凡属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和处理结果按原范围向职工群众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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