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法步骤:
(1)认真准备。评议前,党支部要作出具体计划和安排;广泛听取党内外职工群众意见。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通知外出党员按期返回参加评议。
(2)学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党章程》、《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学习《*党员先进性标准》,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
(3)党性分析。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形成书面党性分析报告。每个党员都要与党员、职工群众进行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党支部、党员、职工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报告。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群众参加,先由党员汇报党性分析情况,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带头做到不怕解剖自己,不怕听取意见,不怕亮出问题,不怕触及思想。
(5)组织鉴定。召开支委会,以评议结果为依据,并考虑其一贯表现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对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每名党员作出组织鉴定。对一时难以核实的问题暂缓作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处理。组织鉴定意见,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监督。鉴定材料报公司党委,并反馈给本人。
(6)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党委审核批准,授予公司优秀*党员的称号。对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个别帮教等方式促其转化。对基本合格党员予以警示。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淘汰机制》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二十三条 党员联系职工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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