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③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
④申请付款的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③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5、应收账款在取得有效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①债务人死亡,以其资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②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③债务人三年未履行其偿债义务的。
6、应收账款坏账单项业务超过3万元的,应报水务集团公司批准。
7、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冲减坏账准备。
8、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提供劳务者的款项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没有合同、协议的,财务人员应拒绝付款。
9、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记入其他应收款。
4.4存货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生产成本),并按此分类核算。
1、存货计价:
①工程施工成本按实际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计价;
②购入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计价;
③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
④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
⑤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⑥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
⑦接受捐赠的,以发票帐单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费用计算,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无发票帐单的,以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2、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3、存货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法的,应当单独核算差异。
4、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
5、存货盘点: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对盈亏毁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提交报告,5万元以内的由公司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报水务集团总经理批准,超过10万元的须经水务集团董事会批准。
6、存货基础管理:应进行定额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制度。
7、成批材料采购价值超过20万元的,应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并订立购货合同。采购价格严重偏离同类商品价格的、库存物资超定额积压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8、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摊销;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分次摊销。
9、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盘点两次。按材料类别、规格、数量设置明细账,逐笔登记收、发的存货,按日记结存数。仓库保管员记录存货明细账,属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存货的短缺和毁损的,负有责任的保管员应调离岗位,并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杜绝账外物资的储备,每季应对未用材料和物资进行盘点,年终决算时,应将未使用或剩余材料办理材料假领假退的手续,发票未到的材料款进行暂估入账。
4.5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费用,需在一年内摊销的费用,记入待摊费用,并平均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5.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两年以上的,也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5.2固定资产管理除分类建账核算外,还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上要记载其数量、规格、型号、购置价格、折旧、减值准备等资料,每年登记一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化时必须登记。
5.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其残值率为3%,分类使用年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类别 折旧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35年
其中:简易房 8年
2.建筑物 15年
二、施工机械
1.起重机械 12年
其中:单转电动起重机 6年
2.挖掘机械 12年
3.土方铲运机械 12年
4.凿岩机械 12年
其中:内燃凿岩机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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