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
二、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工作和党建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 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 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 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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