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力、凝聚力,建立竞争机制,在提职使用上注重培养监察一线的业务骨干;1月末前,积极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职责;以及时掌握基层监察员思想动态和需求为目的,制定《加强对基层队伍建设调研的工作意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队伍稳定。
(二)集思广益,制定规划,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对于16项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集思广益、制定规划,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机制。
(三)抓住机遇,克难攻坚,力争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对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8项问题,由省局统一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汇报,力争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其中:1-2项由办公室负责材料准备工作;3-6项问题由办公室负责、人事培训处配合负责材料准备工作;第7项由办公室负责、事故调查处配合准备相关材料;第8项由办公室负责、机关服务中心配合准备上报材料。最后由省局统一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汇报。准备材料时限为2009年2月15日。
(三)创新改革模式,进一步增强财政改革的纵深性
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收支两条线、农村综合、“金财工程”等财政改革,重点加强市县推广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单项改革进行统筹分析,着手研究整体推进改革的思路,创新改革模式,加快改革步伐,将我省财政改革提升至新的层次。(主管领导:陈海波厅长,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预算处、国库处、国库支付局、非税处、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处、综改办、信息中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基本理论、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传统、党纪法规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主管领导:麦正华副厅长,牵头处室:党组纪检组,配合处室:各处室)
四、整改落实的有关要求
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须把握好几点要求:
(一)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整改落实事关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事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我厅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不断推动财政事业发展。
(二)加强协作,分工落实。由于整改落实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处室(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处室(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进一步细化并实施整改落实方案。配合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改落实既要立足当前、积极推进,又需常抓不懈、长期努力。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突出整改落实重点,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对于当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能够出台的制度,要抓紧出台。对于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和出台的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争取尽快解决或出台。
(四)按时完成,务求实效。整改落实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落实的整改措施(19项),必须在2009年2月1日前完成;常抓不懈的中长期整改措施(23项),要在2009年底前显现明显成效。整改落实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有关工作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要收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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