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夜宵排挡。要拆除县城内所有违章棚亭和有损市容的广告招牌,做到拆违还路、拆违还绿、拆违还景;要重拳出击整治县城“牛皮癣”,采取“一清、二查、三抓、四疏”的办法治理非法张贴广告和乱涂乱写行为;要规范县城内的流动摊点、早点夜市,做到该归位的归位经营、该规范的规范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于条件许可且群众生活需要的,要划定区域规范经营,实行定点、定人、定经营面积、定经营范围、定经营时间、定卫生保洁,做到摆放整齐、整洁美观、垃圾入袋、摊离街净。
三是要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治丧。禁止在县城主次干道搭设灵堂、停柩治丧;严禁在县城主要街道游丧,沿街撒冥纸、放鞭炮;坚决杜绝在鼎山公园、玉合山及红旗、曹口堰、石门三个水库库区葬墓。
四是要实行“门前三包”。要在县城所有机关单位、经营门店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
2、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
公安、交通、建设及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路段、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使县城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主次干道乱停、乱行现象明显减少,交通营运井然有序。
一是要整治营运市场。依法取缔老爷车。全县所有老爷车一律取缔。要实行分类管理、妥善安置,按照相关政策解决老爷车车主的生活保障和零就业家庭再就业问题,做好老爷车取缔后的善后工作。规范县城营运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取得营运资质的面的车进行分流,划定营运线路,不同线路的面的车喷不同颜色的外观漆;具有农村道路营运资质的面的车,按指定的线路营运,严禁进入县城街道营运。县城所有营运的公交车、的士、y牌面的车必须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上下乘客;班线客运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站场或临时停车点停靠、候客,县城以西各类客运车辆(含两个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一律进城西停车场停靠、候客。严禁站外候客,在县城内巡回接客。
二是要整顿交通秩序。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发现一台查扣一台。县正路全路段严禁停车,其他路段必须停靠在划定的停车点;加大对乱停乱靠和不按规定行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力度,单位车辆乱停乱放的,除给予依法重罚外还要公开曝光,对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驾驶报废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党员干部,除对车辆强制报废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要抓好站场建设。对县城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各种标志和标线,增添必要的交通监管设施;加强县城停车站场、临时停车点及公交车、的士、营运面的车停靠点的规范和建设,迅速启动城东停车场的建设,尽快落实城西停车场的场地,并尽早建好投入使用,解决县城停车难问题。
3、抓好县正路示范样板街创建活动。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县正路的车辆乱行乱停、行人乱穿马路、门店、摊点经营不规范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真正把县正路创建成为环境卫生整洁、市场秩序井然、交通秩序规范的文明示范样板街。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工作量大、全局性强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要在2012年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难度非常大。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资源优势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整体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书记任政委,我任组长,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全体县委常委为副组长。下设三个工作组和一个办公室,即宣传督查迎检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永法同志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生局等相关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志武同志任组长,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局、客运办、运管所等相关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周艳春同志任组长,建设局、市管中心、环卫所、城管大队等相关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办公室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李冬生同志任主任。县城分为十个责任区,所有县级领导分成十个组,每组负责一个责任区,组织指导督办责任区的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及洪桥镇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从“一把手”做起,从现在做起,迅速转入创建实质阶段,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广大市民是创建文明县城的主体。大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动员大会前后,宣传舆论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创建文明县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大家都知道、人人都参与的创建局面。
(三)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按照“以事定责,条块结合,责任下沉”的原则,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县创建办、县文明办要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起“抓总”的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职能部门是创建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绝不允许推诿塞责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要明确责任区、单位和社区职责。各责任区要组织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责任区内各单位抓好各自的“门前三包”,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和殡葬秩序,协调责任区内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责任区集中活动,落实好“门前三包”,抓好本单位机关大院、家属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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