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
(五)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对全系统26609名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了网上登记、公示,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三是对每一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法律核审,全面落实“办、审、定三分离”办案机制。四是认真履行听证职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下级违法行为。近三年,先后开展了行政许可、外资登记、行政复议案卷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起到了良好效果。六是研究制订了《关于做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工商行政管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建立了工商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六)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可喜成绩。几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档案、有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11月,由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的“坚持依法治省、构建和谐社会”新闻采访团专程来我局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采访,《河南卫视》、《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2006年,省局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郑州、开封市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局孙百昌、驻马店市局黄进良等七名同志和开封、鹤壁、三门峡市局等五个单位分别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表彰。根据省政府下发的“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工商系统实际,省局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全系统“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意义及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政执法责任还不能完全达到光峰同志关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要求;少数执法人员不熟知工商法律法规知识,越权执法、执人情法、受经济利益驱使执法、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法制监督不到位,法制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创新措施,全面推进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措施,努力建设法治工商,构建和谐社会。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集中力量,务必完成《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修订《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我省今年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通知》(豫人常〔2008〕1号)已将该项工作正式确立为今年仅有的9个立法项目之一,并明确要求在今年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局党组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1月31日召开的党组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法制工作的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抓紧抓好,并专门抽调人员组建立法办公室负责修订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省辖市局以及消费者协会一定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通力协助,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向省局献计献策,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好操作”的要求,提出高质量的修改文本,确保《条例》案按期提请审议。
(二)明确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董光峰局长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仍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全系统“三大基础工程”之一来抓,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根据全省工商局长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将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对如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把握、领会好光峰同志讲话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一是要在去年公示的执法依据基础上,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原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情况,对梳理出的执法依据进一步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二是要按照“三定”方案所确定的执法机构和岗位配置,根据人员的调整变动,进一步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职权到岗、责任到人。郑州市局二七分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网上平台公示的做法,很值得大家学习。三是要采取有效的考评机制搞好案卷评查,按照省局制定下发的《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深入开展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四是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省局文件的要求,严格地实施责任追究。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向上一级机关报告实施责任追究情况。上级机关要加大督办或直接查办案件的力度,实行个案追问制,强化对追究结果的审查。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表彰,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
(三)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和备案工作。《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有关负责人签发;制定后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不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责任。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省辖市局在制订规范性文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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