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劳动用工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的渠道等。三是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时间、劳动定额、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四是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现象。
为确保检查全面、深入、细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就检查涉及的内容印制书面检查表,分发至各检查组,各检查组每次检查后,及时认真地填写检查表,由组长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检查中将建立重大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检查组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快速处理。
(三)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职责
根据市政府工作方案及上级要求,这次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小作坊、劳动密集型企业、工程建设单位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进行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小作坊等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参加工伤、养老、医疗保险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和童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已有的小作坊审查其前置审批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小作坊等。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耕地的行为,加强土地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卫生部门: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要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监察机关:要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会组织: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意见,要求予以改正,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民政部门:要为残疾人和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对象及时提供救助。
各镇(区)要对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小作坊、劳动密集型企业、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抽调专门人员落实排查工作并协助查处工作。
(四)明确检查时间及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分三步走: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从今年7月10始至7月25日结束。这一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调配检查力量,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为全面实施检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从今年7月26日始至8月20日结束。在这一阶段,专项行动检查组要对全市范围内的小作坊等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弄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务求实效。
3、汇总上报阶段,时间从今年8月21日始至8月31日结束。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各专项行动检查组及时将检查情况和总结等材料汇总整理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实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和大规模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都是全新的工作任务。这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为此,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尽心尽职,克服困难,努力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两大工作任务,为巩固全面小康建设成果,打造和谐扬中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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