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生活中心年政务信息达标分值10分、调研10分。
(二)计分办法
1、《三门峡工商信息》:单条采用、综合采用计3分,专期采用计10分;被局领导批示单条(期)计20分。
2、经市局办公室上报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通过红盾信息内网上报市局办公室信息,经局办整理后上报的,每条计3分。
3、被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采用政务信息:以通报为准,每条计10分,专期采用计20分。
4、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并上报的,每篇计10分。
5、上报信息失真、失误的,每条扣5分。
6、信息约稿不能按时提供,未完成调研任务的,每次扣10分;信息调研业务培训不能按要求参加,信息调研不能有效配合,每次扣5分。
7、紧急重要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次扣10分。
8、上述加分值可重复计算。
(三)考核通报及奖励办法
1、全市工商系统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列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完成全年达标分值的单位,视为年度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单位,并向市局绩效办提供考核依据。
2、县(市、分)局须同时完成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达标任务数与市局采用任务数,方视为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单位。
3、市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度予以督促落实。
4、奖励办法。市局根据各县(市、分)局、市局各单位政务信息和调研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向上级部门推荐和本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由三门峡市工商局予以表彰。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和调研在辅助决策、指导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和发挥好信息调研工作的参谋助手和主渠道作用。加强信息调研机构的业务建设,在人员配备、交通工具、业务经费、通讯手段、微机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列席和参加有关重要会议、阅读文件和资料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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