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3元/m3提高到0.8元/m3),在计征时要给予居民2个月的缓冲期,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足额按时交纳。
三、财政投入与财政对策:
(一)资金投入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据统计,2006年全市污染防治共投入14840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2.1%,其中工业治理3542万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5100万元,生活污染防治3600万元。**市财政部门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激励功能,设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及项目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了城市竞争力。每年用于节能减排的技改贴息资金不少于年度技术改造资金总量的5%,仅2007年就投入957.65万元,用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市域内重点企业设备技术改造。完成了晨鸣、电厂、大升等重点企业环保除尘设备的安装,关停了粤同水泥等17家小造纸、小塑料、小水泥污染企业,支持农村沼气、改水、改厕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环境质量。
**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是我市的一家重点骨干企业,为了支持晨鸣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市财政从2005年至2007年共投入3414万元,用于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和丛生竹生产基地的建设,促使该企业吨纸汽耗下降0.3吨,每天节约蒸汽75吨左右,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环保部门标准。
蒲圻电厂是我市的纳税大户。每年市财政用于电厂烟气和粉尘治理的补贴资金达到250多万元。2007年7月,投资9700万元的烟气脱硫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设计脱硫效率95%,兼有50%-80%的除尘效率。工程完工后,电厂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万吨。仅此一项,我市“十一五”的减排指标都可以提前完成。
(二)财政对策:
1、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理财理念。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2、处理好控制污染与搞活企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把节能减排等同于关闭企业,要千方百计促进污染企业转产、转型。一方面对其达标排放给予适当的财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技术改造实施财政贴息、贷款担保,支持其有利于清洁生产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3、加快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污染者付费”和“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原则,推行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将环境要素成本化,强化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从减排中获利。
4、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一是切实保障环保部门的基本运转经费,解决从排污费中安排机构运转经费的问题。二是规范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依法组织排污费征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三是多渠道筹集环保资金。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环保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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