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挂点联系企业,帮助发现和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效能问题。各责任单位的高效工作加快了县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仅2007年,招商实际进资19.57亿元,引进境外资金1348万美元,新增私营企业175家,入园区企业27个,其中5000投入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达14个。
4、事前事中监督途径进一步拓宽,绩效评估更具科学合理。监察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项目的各个流程环节实行全方位的实时监察,同时系统可以通过视频设备对中心的员工现场办公状况进行相应的监控,也可以将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及项目相关的流程,以图形化的方式直观地进行展现。系统可以根据事先定义考评规则自动对各窗口进行打分和排名,为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从而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源头治腐”,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提高了公信力。
三、效能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效能监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效果还是不明显,存在一些缺失和不足:各种效能监察只是局限于进行阶段性监察,事后监督,难以实现事前、事中的监督,并且大多是针对单位,很少是针对人;工作弹性很大,少数部门单位在执行和操作政策过程中存在重关系、讲私情,自由裁量权肆意扩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等问题,比如在收费方面,随意减免规费,甚至有些部门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自拥有一定比例的减免权力;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不高等等,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行政执法权力没有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监督。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思想认识不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难。一些单位及个人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识不足,部门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和单位实权人物特别是主要领导有抵触情绪,认为这是从他们手中夺 “权力”,特别是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上心存疑虑,仍然存在项目审批在“窗口”,办理在单位的现象,造成行政服务中心部分“窗口”变成了证件的收发室、中转站,群众办事“两头跑”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治,方便群众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监察机制不活,开展监督工作形成合力难。各种监督工作职责的不同,并且交叉重叠比较多,独自运行,强调各自工作职权的多,相互配合的少,存在扯皮现象,很难形成相互支持的大监督体系,因而给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一些部门因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对原来有监督功能有“撂担子”的现象,认为反正你监察部门都已经参与了,他们的监督是多余的。
3、大胆履职不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取得实效难。效能监察工作存在主动出击少、被动监察多,原则监察多、实际监察少,阶段性监察多、全程监察少,事后监察多、事前事中监督少等问题。
4、系统不够健全,开展电子监察严格办事难。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的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面积太小,不能容纳所有单位事项的进驻,并且系统连接着两个平台,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处。由于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还未普及办公自动化,无法实现并联审批、网上流转,群众只能在网上进行申报,难以一次性办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办理还有一个过程。
四、继续加强效能监察的几点意见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县范围特别是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行政审批执法具体工作人员中开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的本领。
2、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多渠道开辟政务公开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规范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监督,将被监察的对象及其监察项目,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常公开、真公开、全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参与机制。在开展工作时吸收有关专家参与,以弥补监察人员对某些监察项目专业知识的欠缺;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热情高,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无党派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参与各项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延伸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的范围,巩固评议成果,不仅要评议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而且要评议执法水平、廉政状况等方面情况。三是投诉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活动,实行群众署实名信访有奖举报;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设立举报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受理群众来访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投诉网络体系。四是独立机制。建议充分赋予效能投诉受理机构的“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处理权”和查办案件的职能,使效能投诉机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能机构。五是查处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查处那些敷衍塞责,不按制度办事,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以儆效尤,使接受监督,遵纪守法逐渐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
3、进一步创新制度和改进工作方法。行政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它在创新中产生,也必将在创新中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制度设计上要突出系统性和配套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新性和时代性。内容上要向三个方面拓展:主体上由行政机关向公共服务领域的事业单位拓展,内容上由偏重实体性向实体性与程序性有机结合,目的上由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拓展。要善于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其他相关工作中去,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如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源头治理工作相结合等。还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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