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这么一句火药味很浓的话:“不换思想就换人”,大概讲的也是这方面的意思。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以及省、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对于从组织保障的层面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都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 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也体现出了人心齐、劲头足的风貌,但正如我们分析的那样,也有少数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学习不刻苦、生搬硬套;干事不实在、偷工减料等,工作没有进展,适应不了当前的工作需求,恐怕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导致当前某些工作处于被动、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所在。更严重的是,极少数干部利用上班时间或职权从事有关经营活动,以公谋私,以权谋私,这种现象,我们一定要改变。面对这种状况,有必要进一步强调组织保障的问题。
第一,要考虑从组织层面上进行管理和促动。对一些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确实有必要调整的就要果断调整,该充实、调配力量的就要充实、调配,以使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调动,提升他们的执行力。比如,理顺工业园管理体制,调整和充实领导力量,优化开放型经济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班子,选拔中医院院长等,县委一直在关注和分析,政府00县长也在了解有关情况,都在认真考量,怎么更好地调整和发挥好领导力量的问题。
第二,要十分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镇一级,要通过严密的组织措施,确保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和落实。比如,对于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怎么样更科学地定岗定人定责的问题;怎么样与业绩(政绩)考评有机结合,确保抓基础、抓动态监控、抓防范未然的问题;怎么样有效避免简单上交矛盾的问题等等,这里只是点个题,请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来。基层基础工作要通过实例来解决,不要在矛盾出现以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矛盾和隐患排查要到位,三级信息网络要健全,对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要能够化解在苗头期。今后,无论是群体性突发事件,还是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我们就是要看各级各部门是否未雨绸缪、早有判断;组织管理网络触角是否延伸到最基层;信息是否灵敏;政治敏锐性是否增强。
第三,关于在适当的时候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业力量进行微调,以促进工作开展的问题,各分管领导平时要多做有心人,敏于观察问题,善于发现人才,并向县委提出积极、合理的建议,以备县委统筹考虑,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决策层的权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也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这些方面,也请县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察局)做好基础工作。组织保障这一块,还包括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的问题。比如,民宗局增加执法人员的问题,驻外办事处购置办公和接待用房的问题等。做这些工作,目的就是要能够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能够更好地把握发展主动权,能够更好地体现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推进各项建设的执行力,在具体项目上能够争取更多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干部的问题,我们要重申和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即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只要是出于公心,都要宽容、宽怀、帮助,而对于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抓落实,督查问效是关键,要抓紧抓实、服务决策 督查和跟踪问效,是决策部署的后续工作,也是我们推进工作、抓好落实最有效、最现实、最直接的方法和手段。前面说到的领导力量的调配也好,组织保障的落实也好,既要靠督查问效提供基础信息,也要靠督查问效来检验和促进。
一方面,要整合资源,努力提高督查和跟踪问效的质量和水平。各部门要强化协调推进的意识,分工不分家,共奏主旋律,既要承担各自责任,搞好份内工作,又要相互衔接、相互提醒、相互通气、相互补台,形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两办”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查和跟踪问效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包括若干次会议所提出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常规和突击相结合、领导和专人相结合的“四结合”督查问效,多层次、全方位地加大督查和跟踪问效力度。督查问效工作十分重要,是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环节,我们刚才通过的重点工作运行规则,就是为了规范这方面的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能按计划、按质按量高效完成,今后的重点工作运行,请00同志会同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另一方面,要强化领导,促使工作落实成效凸显。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督查和跟踪问效,多到一线去、多到现场去、多深入到群众中去推动工作,对各自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指导有方、督促有力。对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的落实,要做到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初评,年底搞总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也请各分管领导按照重新梳理后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加快进度。要弘扬和倡导“工作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加强对工作进度和已经布置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以查促动、以查促管、以查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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