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局办公室主任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应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设及整改措施。
(十)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会一课”是指:“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定期上党课。“三会—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局党组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 党小组会议制度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告知每个党员;会上,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归纳总结。
(三)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①支部委员会的内容: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各项工作;讨论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及落实党员教育计划的措施。 ②支部委员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要处理好与支部大会决议的关系。会议内容要有专人记录保管,存档备查。
(四) 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采用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每两个月或一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一般以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课为主,支部可根据需要与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并在每学期初制订党课及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内容、教员、地点等。 课后组织适当讨论,讨论要抓住重点,深化对党课内容的认识,解决党员的疑难问题和模糊认识问题,必要时可采用测试的方法,记录成绩。 党课可采用理论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实行“三会—课”制度,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的实际,重视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特别是围绕怎样做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展教育和活动。坚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切实的作用。
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真正发挥党组织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慎重作出决定。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二)认真抓好机关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发挥作用。
(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课教育每两月应进行一次。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上的一般党员。监督的方式可通过支部委员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设立公开栏和举报箱以及通过报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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