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扑打,严禁互相推诿,事后涉界双方还要共同配合林业派出所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因相互推诿而错失扑火良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高度重视和保障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四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把防火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领导得力、预防措施落实、扑救查处及时、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组织扑救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林业派出所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努力提高火灾案件的查处率,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分子。
二、克服困难,扎实苦干,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7年12月起至2008年12月,用一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通过确定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和治理体制,建立“产权归属清楚,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由于我县林业用地面积大,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相当艰巨,因此,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2008年元月上旬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到早预备、早安排、早落实。按照郭华县长的要求,在林改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要组建机构、配置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三要加强宣传动员,认真开展培训;四要制订方案,落实政策;五要做精做细技术业务工作,确保林权制度改革质量;六要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七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积极化解林区社会矛盾。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上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林改攻坚战,确保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切实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
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治理的形势依然严重,主要表现为:林政案件高发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非法占用林地屡禁不止,非法收购、加工和运输木材的现象十分突出。这种状况与现代林业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必须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什么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予以打击,为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充分发挥林业派出所、林政治理站、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及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森林资源治理混乱、破坏严重的林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梳理案件线索,牢固树立经营意识、深挖意识、攻坚意识,落实破案责任制,攻坚克难,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要采取有效侦察手段,快侦快破。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监管,彻底清查治理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盗伐滥伐、毁林开矿、偷运木材、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等热点难点问题,整顿取缔一批非法木材加工点、采矿采砂点、野生动物市场,有效维护林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完善政策,加强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今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延长补助期。这是党中心、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两条:一是原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05元,补助期为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的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挂钩。二是中心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了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继续扶持退耕还林地区,调整退耕还林规划,继续安排荒山造林等6个方面的配套措施。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基础上,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大了对退耕农户接续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两条配套措施。
我们要吃透中心和省的精神,准确把握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政策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把资金一分不少地发到农户手中。同时,还要强化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切实用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在安排资金时,要向非凡困难地区倾斜,并在年度安排上优先考虑原补助政策到期和临近到期的退耕农户。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治理,专款专用,并与原有各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做好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的重点应包括退耕地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