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得出目前市场某种食品的合格率、不合格率,这不仅不能起到正确引导公众的导向作用,反而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和深感忧虑。
(二)食品经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方式出现多样化,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了谋求生活出路,纷纷走上街头,从事各种各样的食品经营活动,形成一支条件简陋、从业人员复杂的食品经营“游击大军”,他们经常是夜出昼归,无固定摊位,无证照经营,成为治理中的“老大难、钉子户”。
3、食品经营人员守法意识较差。食品经营潜在的利润空间,使一部分无业人员挤身于这一低成本、高效益的服务行业。这些人员低文化,低素质,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钻法律空子,忽视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治理。
四、对策
为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一)强化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针是:“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食品综合监管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一是突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每季度或半年应召开一次联席会,任务明确,情况清楚。二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使各地、各部门感到肩上有责任,心中有目标、工作有思路。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
(二)保证经费投入。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就是经费不足,市财政应将食品种植、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监管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包括保证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经费,以强化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保证食品流通环节检验检测经费,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全程监控;保证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三)理顺部门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决定》要求和责权一致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统一信息发布。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企业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治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治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形成统一审核、权威发布的格局,从而改变部门分头发布,消费者无所适从的局面。
(五)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基础和重点,只有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整合执法资源,成立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的检测中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督格局,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六)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针对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由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自的范围每年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活动,如在“3.15”、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前后,进行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合打击,形成强大攻势,进行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街道和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