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经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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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相关的,都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资源管理上,健全了资源管理台帐,做到了资源掌握到户,落实到地块;在村民评议上,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2006年6月,超等乡博尔诺村准备扩建办公室,需占耕地3亩,他们将这一想法,印制成意见表,下发给村民,有90%的村民不同意,他们按照村民意见,不但没有扩建办公室,而且把扩建办公室的钱用在了学校建设上。通过这些工作,村民自治能力提高了,基层干部“民本”意识增强了,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引导,把握化解矛盾的基准点 由土地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上访处理不好,往往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大局。因此,我们在调处过程中做到了“三引导”。一是引导群众不越级上访。部分群众认为越到上级,越能引起重视,越能解决问题,因而动不动就越级上访。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变被动为主动。我们在县信访接待室设立引导咨询台,稳定办、执法检查室人员轮流到信访接待室接访,在认真 解答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的同时,讲解越级上访给社会、给当事人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逐级依法信访。另一方面变上访为下访。我们定期深入乡镇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上访群众先到乡、村两级反映问题,乡、村两级处理不了再到上级请求解决。2006年8月份,我们到二站镇曙光村下访时,村维稳信息员反映,该村村民于希和因土地纠纷准备进京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及时深入该户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其到当地政府诉求,乡村两级根据他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有效避免了一起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2006年我们通过积极引导,越级到县上访案件123件,同比下降了20%。二是引导群众不聚众上访。群众集体上访,往往人多嘴杂,情绪容易激动,增加了工作难度。因此,我们要求群众反映涉及众多人员问题时,选派5人以下的代表,写好委托书,持委托书上访。这样,既起到了自我约束,避免重复越级集体上访的作用,又杜绝了一些人打着维护群众利益的幌子为自己谋私利的现象。2006年7月份,新站镇永安村村民因土地纠纷问题,组织100多人乘8辆农用车准备到县上访,镇调处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深入该村进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对两名有过激行为并继续串联鼓动闹事的上访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同时向村民讲解聚众上访是国家《信访条例》所不允许的。经过宣传引导,他们选出5名代表到县上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三是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农村矛盾纠纷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据统计,近两年来,我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件8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薄荷台乡竞赛村与双龙村因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两村村民发生纷争十多年。我们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经县法院依法判决后,两村村民终于息诉罢访。 以上是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几点做法,我们将通过这次会议,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加大调处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政法委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经验材料》来源于范文大全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政法委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经验材料。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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