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维稳信息督查工作机制
为了全面、准确、快速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化解情况,及时收集全县政法、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动态,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抽调了25名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专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分别下派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建立“宝塔式”维稳信息网络,为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我们利用“亲缘、血缘、地缘”的关系,聘请了3126名维稳信息员,建立维稳联络点1121处,仅2006年,共收集涉稳各类信息42761条,有价值信息794条,且全部得到妥善调处。
(三)着力推进“创安”活动,拓展综治“六进”工作空间
近些年来,我县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基层“创安”和综治工作“六进”活动 ,打造了一批“规范、实在、高效”的“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
小区”、 “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集贸市场”,为维护城乡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为整体推进综治“六进”工作,县综治办制发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边际长廊、平安社区、平安小区等九种不同类型标准的创建标准,统一规划,派员指导,跟踪服务。至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建立驻村警务室254个,占98.5%,综治工作室257个,占100%,大中型企业、大中专学校、小区均100%建立了综治工作室,进驻综治工作室的村(单位)做到了“十有”: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防范有示意图、宣传有专栏、堵卡有防线、报警有岗亭。
我县就是通过夯实这一个个有效“工程”,全方位构筑起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之路”,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情况下,总体营造出了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良好治安环境。我县由此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二、新形势下存在的新问题
从座谈、调研中,我们看到,当前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有许多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难”:
(一)群众难发动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有的村(居)委会就连召开村(居)民会议都召集不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负担”、“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 “傻瓜”。二是怕报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遇到问题绕着走,一旦出头露面,担心歹徒会找上门来。三是政法队伍中一些干警素质不高,不愿做群众思想工作,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有利益的案件抢着干,无利益的案件不闻不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觉得无“油水”就置之不理,有少数政法干警吃了原告吃被告,酒桌上称兄道弟,尤如“鱼水”关系,酒后翻眼不认人,致使警民关系不密切,群众敬而远之,有事不愿参与、有问题不愿反映、有线索不愿提供。
(二)群防群治报酬难兑现
虽然市县综治委在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但常常出现,一是政府财政紧张,无钱投入到这支可要可不要的队伍中去;二是受益单位下岗职工多,待业青年多,离退休职工多,发工资都十分困难,哪有“闲钱补灶头”;三是群众不愿摊派,政府不愿投资,受益单位不愿拿钱,仅靠自己创收的钱哪能维持群防群治队伍的开支?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名存实亡,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
(三)民警下责任区难保证
实行警力前移,在村(居)、社区设立警务室,是走群众路线的一种基本方式,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每个民警管理的责任区一般为2—3个行政村,多者在4000户左右,一警多区、多区一警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潜在深层次、多层面的矛盾不断出现,多种不稳定因素的交织和叠加,待处理的矛盾纠纷多,临时应急的任务多,致使基层干警无时间沉下去做群众思想工作。基层干警反映:过去有事没事要到责任区、现在是无事不到责任区,许多住户迁入或迁出都有不知道。派出所所长反映:过去派出所留一个值班人员和内勤就能运转,现在要留2-3个民警或巡防员,不然处理不了突发性矛盾纠纷或治安问题,这也影响了干警在责任区了解群众思想动态。
(四)基层安全创建工作难以开展
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利益出现多元化、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因素大量滋生,一切为了“钱”,一切盯着“钱”,“钱”已成为万能;加之,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差的地区不但各项基础设施滞后,而且对基层安全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仍愿丢失一头目牛,也不愿花一分钱买平安。有的村民直言不讳道出:“创安”工作是一项不能给村(居)民带来实惠的工作。致使“防、控、堵”自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五)民主与法制建设难以跟上
在农村 ,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有法不依,动辄强迫命令,造成人为的偏差和不公正;法制宣传还有死角、盲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产生大姓欺小姓,大村压小村,“占地为主”,“占山为霸”等异端。
三、新形势下需要进行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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