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和依据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以使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光大。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努力造就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形成的观念的、舆论的、道德的趋向。它是一种大气候、大氛围、一旦形成,就会以宏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培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风气,起码要有三个基本的交点,一是千斤重担人人挑。把参与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即“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二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三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这种社会风气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力量逐步培植,才能形成,各级领导应明确认识这个问题,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去培植、去造就,不能一朝一夕。
(二)大力提高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
现在的政法干警,青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对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要求群众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我市筷子巷派出所邱娥国同志,自进入公安机关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解决了许多群众难题,受到群众的衷心称赞。他在当内勤民警时,却了解不少案件线索,从中破获了不少大小刑(治)案件。这就说明,贯彻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方法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弄清了这一点,才是弄清了群众路线的真谛。各级政法机关,尤其
是公安机关应从这里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放在社区和责任区中,建立警务工作室,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三)必须解决群防群治队伍费用问题,实行适当有偿服务
过去的许多义务联防、义务巡逻、义务调解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这种义务服务的精神仍应大力提倡,但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现在社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一点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希望有关部门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要写在纸上,讲在口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只有这样,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才事半功倍。
(四)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解决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大事。一是要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由村、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村、社区干部,真正把思想作风好、勇于开拓进取、善于组织团结广大群众、廉洁自律、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确保一方稳定的人选进领导班子。 二是要完善村、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由村、社区居民代表代表讨论决定,公正、公平、公开、增加透明度,不能只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暗箱操作”。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群众上访。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重点要引导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村(居)民的关系。同时,还要教育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四是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经济待遇。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基层干部补贴相对低微,对这支从事第一线待遇的维稳工作者是一个很大冲击。各地应根据财力的不断攀升,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使其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更尽其能,更负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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