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等法律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四是信访局要抓好导访制。做好信访人的引导、劝导、疏导、向导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主动导访,规范信访秩序,引导信访人合情合理合法解决问题。五是人劳部门加大欠薪案件的追讨和仲裁工作,对效果不佳的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进入民事诉讼的有序司法轨道,同时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制定相应的
3、启用非常用法律程序,缩短清欠期限。对欠薪事实清楚明确的工资案件,我们引导当事人申请支付令,利用法律督促程序有效缩短办案期限,共利用支付令这一手段向79名工人发放了47万余元工资;同时,对企业倒闭后老板下落不明的案件,引导民工申请先予执行,在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先予执行企业财产,提前发放工人工资。共利用先予执行程序共为651名工人发放了196万余元工资。
(三)平等保护服务发展
1、“放水养鱼”实现多赢格局。注重办案艺术,讲究执行方法,在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维持有市场、前景好、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实现了民工与企业双赢。根据企业的涉诉标的、企业资产、行业协会评价等情况,我们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以“非公示”方式对企业厂房、设备等进行“活查封”,即对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进行清点,列出清单,做查封笔录,但不在物品上面贴封条,尽量减少因采取强制措施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保证民工工资得以兑现,我院在处理xx县禾豆玩具厂拖欠民工工资一案中,禾豆工艺厂业主陈云联系了由半球工艺品有限公司(xx县玩具龙头企业)总经理邱潘秋提供担保,禾豆工艺厂拿出详细、可行的还款方案后,我们从县里的民工工资应急资金中借资60万元帮禾豆工艺厂垫付工资,借款过程由法院向县国资公司出具公函借款,注明借款的金额和用途,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然后由县分管县长在法院公函上签署意见,国资公司就将借款汇入法院帐户,法院及时地为禾豆工艺厂360名民工发放了工资727002.80元,缓解企业燃眉之急。垫资部分,从企业收回的货款中分期偿还。临近年关,民工们都盼望着拿了工资回家过年,如果不及时发放工资,势必引发群体性民工上访,如果通过拍卖企业资产发放民工工资,势必导致这家企业的倒闭,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这一举措,xx县禾豆工艺厂、旭丰工艺厂两家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员工人心稳定。
2、打击与保护并重查处虚假工资。从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我们确立“一人一案”的原则,不搞集团诉讼,防止“浑水摸鱼”,从而在源头上预防虚假工资的发生,并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注重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同时出台了《关于审核拖欠工人工资数额的具体指导意见》,明确三方面审查重点:关于企业主拖欠民工工资期间问题,关于诉讼标的性质的审核问题,拖欠民工工资具体数额的审核问题。此外,我们还邀请民工推举的工人代表、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工资的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张贴公示,以利于民工之间互相监督,对于有民工反映、举报的,我们重新予以重点审核。如2008年10月7日,167名工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调解书,要求企业支付梅某等167名工人工资款456085.9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调取蓝钥匙工艺厂财务账目、走访询问涉案工人、企业负责人,查明蓝钥匙工艺厂代理人梅玉美与其中89名工人串通编造虚假工资,虚假工资总额高达353950元,具体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其中19名工人虚报工资,总额达到85087元;二是6名工人将借款抵作工人工资,冲抵工资总额为75400元;三是3名车间承包人将自己应付64名车间所属工人劳务工资抵作蓝钥匙工艺厂工人工资,总额达到193463元。2008年至今,我院共查实虚假工资237笔,涉及虚假工资总额150多万元。
(四)保障弱势注重救济
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防止因“执行难”而诱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民工工资受偿比例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企业资产达到支付民工工资受偿比例70%以上的,我们按照实际比例进行分配;企业资产支付民工工资受偿比例低于70%的,在按照资产实际比例分配基础上,加上50%的司法救助,但实际放发工资比例不超过70%;部分玩具企业无资产支付民工工资的,我们按照工资额55%的比例发放司法救助金(上述民工工资发放比例方案征得了县政府的同意)。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2008年我院共对412名确需救助的申请工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43093元。如在办理孙腾工艺厂欠薪案件过程中,企业民工都清楚业主孙腾已经外逃,且没有资产可供执行,案件起诉后,民工们均表示能拿到30%的工资就非常满意了,该案在本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时,蓝院长就提出要结合省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从保障民工基本生活的角度出发,商定了以55%的比例进行司法救助,在工资发放日,民工们都感到非常的惊喜。由于措施得当,正确确定发放标准,并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在我院处理的所有34家企业涉及2032个民工工资案件,在处理完毕后,无一人上访。
(五)强化保全彻查资产
依申请或职权,及时有效保全企业现有资产,避免企业主转移和职工哄抢,保证资产顺利执行变现;设立举报电话和联系人,利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多种渠道掌握企业的财产状况及债权情况,并全力追查资不抵债企业的资产,发现一处保全一处,保证企业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在掌握情况后,货款追查组多次远赴上海、广州等地,为数家倒闭企业追回应收货款73万余元。
四、发现的问题与建议
(一)行政监管不到位,企业潜在不稳定因素加大
企业监管漏洞的表现:1、企业主拖欠工人工资严重。部分工人每月只能向企业主领取基本的生活费,工资长期拖欠,在处置民工工资纠纷中,跨年度工资屡见不鲜,导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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