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缺憾,使自己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和组织满意。要善于从宏观着眼、微观着手,把握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好工作的每个细节,确保工作的顺利和圆满。决不能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要坚持把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把复杂的事情认真做,真正做到轻车熟路,驾轻就熟,了然于胸,得心应手。
(二)要完善考评与奖惩机制。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分领域、分类别的岗位绩效考评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与成效等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保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等,解决机关岗位工作忙闲不均衡、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能、责任和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和岗位激励,并实施有效奖惩,做到赏罚分明。对造成工作失误的
,视差错率、失误率和失误程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决不能不了了之。
三、树立法纪观念,健全监督制度,力争机关行为“零违规”。当前,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不够规范,坚持标准不严,执行程序走样,原则面前变通,纪律面前放松,从政行为放纵。如,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借娱乐之名打麻将赌博;不遵循办事原则,变更工作程序;不遵守组织纪律,经常跑风漏气;缺乏政治意识,言论不负责任,等等。究其原因,就机关工作人员本身而言,是自我要求、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够,法纪意识、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不强。就制度规范而言,是缺乏监督制度和惩治制度。为此,必须从自律和他律上去规范,努力使机关行为“零违规”。
(一)树立法纪观念,严格行为规范。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和人才之家的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必须树立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处事、按章办事,不以权谋私、以位谋利,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机关行为。一是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增强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修正自己、完善自己,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贪不占。二是遵守党纪政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保密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说不利于团结、和谐、发展、稳定大局的话,不做有损于国家、集体、公众和他人利益的事,坚持原则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规范行为不放纵,严格自律,做一名清正廉洁、公道正派、遵章守纪、拒腐防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干部。三是遵守政策法规。在遵守《宪法》、《公务员法》的大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严格遵守组织工作法规和部门法规,特别是《保密法》和《干部任用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掌握干部政策,做到学法、知法、讲法、守法,在工作和生活中,依法依规,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处事,做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公正处事、按章办事的模范。
(二)健全监督制度,规范机关行为。在加强“三纪”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机关工作行为规范,根据《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机关行为监督制度,严格机关行为规范。对那些不符合规章制度、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机关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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