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五保供养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信用社直达个人帐户,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由福利院统一掌握使用,确保五保供养资金及时到位。三是为弥补集中供养对象供养资金的不足,我们将福利院院民全部转为集体非农业户口,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人月均120元标准保障,2007年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门诊救助金,加上院办经济等其他收入,院民年人均生活水平达到4000多元,同时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患病住院的,除合作医疗报销外,所有费用予以全额救助。
四是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首先配好院长,针对各乡镇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待遇偏低、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县民政局从选配一个好院长入手,加大对全县农村福利院管理力度。水月寺镇、峡口镇、南阳镇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了一名政府干部专职担任福利院院长;黄粮镇中心农村福利院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办法选配了一名院长。院长待遇按年人均1300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推行农村福利院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实行院长聘任制,由院长负责选聘,实行百分制考核,与工资和奖励挂钩,从而激发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是完善制度。为规范福利院管理,全县统一制定了福利院《院长工作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院民守则》、《安全制度》、《生产生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公开上墙,用制度来规范管理、规范院民行为。再次是强化了日常服务。以家庭式关怀作为服务标准,在管理制度、服务方式等各方面都以院民的意愿为导向,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融入与院民的亲情交流中。对院民进行生活安全、保健常识教育,提高自我服务能力,开展了互助互济、五好院民、十佳老人评比活动,培植了亲情,增进了友情,畅快了心情。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中热情服务,周到护理。院民每月发零用钱,集体过生日,患病及时就医,从过去低层次的“五保”转变为现在的物质精神生活等多方面保障,院民衣食无忧,生活稳定,感受到了家的温馨。
区域性福利院建设使我县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三减少三提高”的变化:一是福利院数量减少了,福利院档次提高了。我县原有8所福利院,调整后现有农村福利院5所,5所福利院均达到省合格福利院标准,基础设施完善,院民满意;二是福利院管理人员减少了,管理水平提高了。区域性福利院业务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每所福利院按要求配备了院长、服务人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三是福利院安全隐患减少了,集中供养率提高了。建区域性福利院后,由于硬件设施得到加强,软件管理也相应提高,使院民实际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院民增多,院内也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许多福利院代养及分散供养老人纷纷要求入院生活。
三、几点思考
建设农村区域性福利院是一项利国利民,符合山区县实情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如何保证福利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认为: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继续加大对乡镇福利院的投入,在县财力可能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确保五保老人实际生活水平。二是积极发展院办经济,增加办院收入。各乡镇福利院应结合实际,发展1-2个院办经济实体,并与我县蔬菜、茶叶、畜牧业等立县产业项目接轨,争取更多的扶持政策,县民政局也将加大资金投入,力争院办实体落到实处,增加经济效益,增强造血功能。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弱势群众。大力开展对口帮扶和社会捐助活动,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既提高和改善院民的生活水平,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五保老人的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县区域性农村福利院建设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只是一个雏形,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进一步把我县五保工作与全县的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推动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努力把我县区域性中心福利院建设成为老人安度晚年的幸福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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