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得了民心。上述事例,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就必须对人民有深厚的感情。我
们想问题
做事情对不对,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我们认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经常以此对照检查,看看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自己对群众的态度怎么样,同群众的关系如何。在行动上要务必密切联系群众,尊重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是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要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必须夯实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基础。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深为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4〉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就必须体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
责的一致性,使党的主张和人民利益更好的统一起来。能否做到上述“两个统一”最终要看我们的工作是否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体现以民为根,以民为本,是否使群众满意和喜欢。代表人民的精神利益是这样,代表人民的物质利益同样是这样。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从总体上讲,广大群众对目前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较满意,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存在意见,如腐败现象,拆迁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尤为突出。对此,我们决不可小看或忽视这方面工作,要尽可能化解矛盾,做细做实。如拆迁工作是一个“难点”问题,我们在配合区、镇两级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几处民房拆迁。我们认为对民房拆迁是贯彻“三个代表”,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对党的工作负责;同时涉及的拆迁房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对人民利益负责。两者必须切实把握,求得统一,才能真正体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就是既要让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失,又要使国家集体利益不受侵害,我们的做法是,把拆迁工作的意图、政策、办法统统公布于众,操作中提高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让被拆迁群众人人明白拆迁的目的,使群众自觉主动配合村里拆迁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村两次拆迁共100多户民房和其它建筑、地面物从丈量,复核,签字到拆除都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顺利完成,无一人因拆迁不合理或不公正上访政府。
实践告诉我们,以民为本,必须顺民心,合民意,民意不可
违,民心不可欺,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的道理始终是正确的。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