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廉政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准则的行为。
(三)注重狠抓落实,力求在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深入实施“治庸提效”活动,以加强绩效管理监察和行政问责为抓手,以强化行政执行力为重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机关作风改进,行政效能提高。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督促抓好具体审批事项的流程优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估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建立重点项目代办制度和审批事项选择性回访工作机制,纠正重审批、轻服务的现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层面的效能监察点建设,继续实施廉能评估工作,探索开展乡镇干部勤廉情况跟踪督评,大力加强对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强化效能问责力度,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问题,引导树立“在岗就要敬业、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激发热情、鼓足干劲,努力创优发展环境。
(四)注重巩固深化,力求在查办案件上有新突破。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今年是农村基层组织换届之年,要着力建立预防与惩治并重的办案模式,严肃查办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保证基层换届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面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努力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经验,为廉政教育提供教材,为制度建设提供依据,为实施监督提供重点。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公开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确保执纪到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协调工作机制。
(五)注重民生为要,力求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建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保、涉农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区级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整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注重重心下移,力求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起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及其他办事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村级换届工作,探索建立“村账笔笔清、村事件件议、村务人人明”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切实抓好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的落实;创建“农村廉政网”;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民主化、服务化、网络化、公开化的服务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村干部问责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在抓好换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深化“廉洁村”创建工作,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进一步解决农村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等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和谐新农村。
(七)注重创新创优,力求在治本抓源上有新拓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增加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稳步实施《黄岩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2年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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