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突出两个重点,就是突出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抓好廉洁自律,建立“不想贪”的长效机制。局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遵循以下8项要求:(1)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找准找齐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严格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律和自警,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做到廉洁勤政;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别是省纪委的“五个不许”的规定,做学习的表率、执行的表率。
2、抓好制度建设,建立“不能贪”预防腐败机制。坚持用制度来管钱管物管人,能够增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促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财政部门承担着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本资料权属范文大全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大全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快财政各项改革的进度和加大财政改革的力度,深入开展部门预算、国库改革、统一津贴、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改革,全面规范资金的分配、支付、使用和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不给贪污腐败份子可乘之机。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做到“六个创新”:
第一,要创新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统一津贴。市直预算单位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财政统一发放岗位津贴制度,将“暗补”改为“明补”,打破了各单位干部职工收入“苦乐不均”的状况,全面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现在实施的统一岗位津贴政策,虽然是我们创新收入分配制度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但仅仅是一小步。解决了原来的老问题,又产生了诸如“大锅饭”、组织收入积极性下降等新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通过不断完善配套相关政策,如完善对单位组织收入的考核奖励制度,完善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一整套涵盖“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指标等等,实行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积极探索建立“定岗定员、定职定薪”的收入分配制度,使收入分配制度既体现公平、更体现效率。
第二,要创新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创新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一是创新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根据省政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河源实际制定分类实施办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采矿权拍卖收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收入、政府垄断经营性收入和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收入的管理。二是创新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对他们取得的各项收入财政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真正构建公共财政。三是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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