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的商标无偿转让,使企业利益严重损失;更有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以压价低估等方式恣意侵吞国有资产。比如,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冀党生于1997年6月至11月间,利用负责公司接受项目转让和公司股份制改革之机,采取截留公款、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和转让协议等手段,暴敛国有财富,将40万元公款和国有公司716%(折合人民币2588万元)的股权据为己有。
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个案例可以警示我们,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形势面前,面对重大利益的诱惑怎样经受考验,是我们每一个企业领导干部必须直面回答的课题。
第三,在企业自主经营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国有企业通过实行《企业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经历了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代表政府和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经营着国有资产,但是,由于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中违规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有少数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把自主经营变成了自家经营。有的滥用经营权谋取个人利益;有的对重大投资项目,不经科学论证,搞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有的截留经营收入,搞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巨额资金的“小金库”,任意支取,甚至据为己有。比如,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殷愿清多次采取收款不入帐、签订虚假房屋销售代理协议和直接收受贿赂等手段,贪污和收受贿赂1059万元人民币,终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些充分反映了在一些企业内部,存在着对国有资产管理低效、无序和出资人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既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更要为国家创造利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既是对企业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也是履行国家出资代表职责的基本要求。
第四,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伴随着我国企业经济、技术实力的不断增强,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程度迅速提高,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建造跨国公司的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到埠外、境外发展的企业日趋增多。据统计,全市境外企业65家,总资产达30亿美元。由于境外企业还缺乏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加之我们派驻境外企业的个别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经受不住诱惑而迅速堕落,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今天通报的蔡季良、李化学两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问题虽发生在个别企业、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是恶劣的,任其下去就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不解决这些问题,其危害性极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些问题又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相信我们有力量、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并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尤其要紧密联系国有企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负总责,要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每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应明白,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经营管理者,像抓生产经营任务一样,认真考核和奖惩。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抓手,用责任制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党政齐抓共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企业行政“一把手”职责的落实。行政领导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同样应该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不但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善于发现企业管理中的隐患,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不廉洁经营的苗头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亲自过问落实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解决,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第二,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责权建设,并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而不是像原京澳公司那样形同虚设。这就要求我们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控制,防止权力行使的失范甚至被滥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决策的过程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济损失,避免给企业发展带来后患。当前要特别注意并切实抓好“三重一大”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而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今年,市委各工委、各总公司都要对所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认真地进行一次检查,凡没有执行或落实不力的必须纠正。
第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机制
财务管理是防止腐败、防范企业风险的一道闸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预算控制企业的支出;要明确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授权范围,超越授权的事项和超越授权额度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要健全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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