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靠权力作后盾。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与监督工作的强制性结合起来,实行强制性约束,才能制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达到监督的目的。监督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监督实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思想认识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
加强廉政教育,增强监督意识是搞好监督的前提。一个人的蜕变首先是从思想上开始的,领导干部要做到不违法违纪,最根本的是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靠坚强的党性和严格的自律。当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及金钱观;通过条规教育,让领导干部清楚地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使自我监督有所遵循;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领导干部知道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不断提高自我监督意识。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电力企业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易于领导干部接受。例如:我公司开展的“读书思廉”活动,征集勤政廉政警示佳句、犯人现身说法、季度学习制度、警示教育观片月、发放廉政台历、贺卡等形式新颖的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明显增强。
、从机构设置上强化监督职能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构要有权威性,这是监督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前提和条件。纪检监察是企业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紧迫感,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充分发挥强有力的监督功能。二是主动参与,不辜负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干部行使监督的权力,积极实施监督,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另外,监督光靠纪检监察机关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来自上级部门和企业班子成员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工作中要注重领导、工作格局上的整体配合。就领导格局而言,要像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样,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提高反腐败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就工作格局而言,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组织、人事、教育、审计等部门各自的优势,互相配合,积极采取经济、法律、纪律、教育、及舆论等的综合手段,形成合力,发挥整体功能。
、从选人用人上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关
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好入口关,要按照“四化标准”和组织程序选好领导干部,把德才兼备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这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一环。此外要在干部的考察、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组织与纪委共同对干部进行监督的职责。建立领导干部推荐人才的备案制度,凡领导干部推荐干部人选,要按组织程序填写书面材料,并负有推荐失误追究的责任。要建立纪委和组织部联合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制度,使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更全面、更细致。
对已经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加强教育和考核,定期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通过落实好“三项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谈话向干部提出廉政要求,经常向干部打招呼,提醒注意。针对群众的反映,及时进行调查,如果被查询者能够自查改正的不再追究,不能主动说明情况或继续犯错的,组织要进行查处。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存在较大问题的干部要亮黄牌,敦促改正。这样可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有利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从我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到,逐级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每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与副职领导,副职领导与所分管的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与副职、副职与所分管的班组签订责任书,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所要完成的任务,达到的目标。这样做使每个领导干部都能积极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同时也能为纪委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
、强化机制建设,形成监督合力
为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可行性,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做到三个结合:制度建设与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起来,针对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推出相应的监督制度;其次与科学的实事求是态度结合起来。结合电力企业行业特点,找准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问题多发部位制定措施。第三,要同公开制度运作情况结合起来。监督制度要体现职工的意愿,从反映社会实践的活动需要出发,对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应该做到制度内容要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要公开,执行制度结果要公开。:通过完备的监督制度和机制,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
此外还要加强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以达到最佳的考核效果。廉政考核的结果还要记入廉政档案,并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可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优势,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腐败的隐蔽性、复杂性决定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长期性。
腐败是约束权力的派生物,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希迈内克所言“腐败是附在权力上的一种咒语,不可抵抗、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既有国际大环境,还有国内或具体小气候;既有个人思想品德修养的差异,还有体制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弊端。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这些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反腐败斗争也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说明腐败现在将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只能是不断加强不能削弱。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看待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曲折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样就一定能把领导干部队伍中不正之风的蔓延和腐败现象的发生,遏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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