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被州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全州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外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工作示范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也是全州唯一获此表彰的单位;我市被表彰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被评为“2012年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验先后被州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以专题简报形式推广。
(一)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问责追究。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制定“关于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责办法”53个,有48人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制定了《恩施市治理违规整酒风的规定》,“抓少数人中的关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劝退违规整酒5000余户,劝退违规吃酒40余万人次,为群众减少人情开支近亿元;1名公职人员因个人吃酒受处罚,1名责任人因辖区内发生违规整酒行为受处罚,违规整酒风得到有效遏制。lOCaLhOST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了“双千评比”创“六型机关”建“百佳窗口(基层站所)”活动,对54个与发展环境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或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十位的评议对象进行了通报。开办了“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栏目,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首届“电视问政”活动,对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问,同时积极推进后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全年全市党员干部共为群众代办林业采伐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准生证等证件20000余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超过5000人次。继续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全年为企业********5000余件、服务全民创业近200次、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为企业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0个市直单位窗口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精简保留10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证照21555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99.8%,承诺件及时办结率达100%。
(二)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威慑力的“第一手段”
创新“三全”工作模式,即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确保了查办案件力度不减、势头不弱。
一是加强投拆举报受理。全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共计171件(次)(含上级批转的47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强立案查处。2012年,全市共立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
三是严查热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坝镇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社保资金案、盛家坝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进行了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把监督检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
全年,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567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4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74个。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恩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对协议供应商的行为实行年度量化考核。2012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887.08万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9104.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782.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45%。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六严禁、六禁止、六不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行为。深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14个市直单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工程项目信息993条。重点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2012年范文大全整理*,经市招标办备案公开招标完成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7项,总建筑面积20.2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3.7亿元,招标发包投资额3.6亿元。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参与调查处理金典大厦“2·27”坍塌事故、华龙村五星级酒店“7·15”高坠事故、崔坝茅田“3·12”交通事故,
确保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依托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三资”实行全面代理,并将 “三资”情况全部录入专门的“三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大力巩固“1+4+x”工作成果。在2012年的“3·8党务村(居)务公开日”活动中,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的172个村、36个社区都完成了规定议程,共有5846名村(居)民代表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参与率达81%。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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