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12县市纪委监察局都有自办案件,部分派出机构也开展了案件查办工作。共为190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保护了一批干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全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的作用,共组织党员干部7898人次接受警示教育。继续向领导干部发廉政短信、寄廉政贺卡、送廉政台历,与日报社合办了“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专栏,与州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廉政之声”栏目,“中国·”门户网站“纪检之窗”专栏初步建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结合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举办的“苍洱清风”廉政文艺演出收到很好的效果,制作完成了反映我州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廉雨清风润苍洱》。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干管权限,对以来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118部,并按规定作了清退话费、拆机处理。对鹤庆、剑川、宾川3个县和州交通局、商务局、扶贫办开展了巡视工作,对南涧、云龙、洱源3个县和州法院、农业局、水利局进行了回访巡视。认真抓好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645人次,诫勉谈话47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44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026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656人次。
(七)纠风工作深入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教育收费、农民征地补偿费兑现和治理公路“三乱”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12件,严肃查处和纠正了截留农民征地补助款、克扣退耕还林补助款、不按规定发放住校学生生活补助等不正之风案件。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47期,接听热线电话(含短信)409个,现场答复386件,直接督办和转办23件,办结率达100%。面向社会各界对52个州级行政机关和6个公共服务部门开展了万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结果在全州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5月底,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州、县市纪委监察局共组建派出机构103个,其中向直属机关派出75个、向乡镇分片区派出28个。通过收归原有派驻机构人员、在本级编制内调剂、划转等措施,12县市共单列人员编制348名。州、县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派出机构运行。各派出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加强协调,充分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整合资源、强化监督的优势日益凸显。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有的地方和部门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有的基层干部办事不公、简单粗暴、与民争利,甚至违纪违法;纪检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把我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主要工作任务
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d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六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落实,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h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绝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四项重点工作:(1)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加强对全州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增强公开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2)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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