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害政务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进行处理。
三、健全机制,注重实效,确保实现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创建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难度非常大。全县上下一定要合理安排,周密部署,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顺利推进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制定印发了《灵石县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工作方案》,根据文明和谐县城测评体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人,迅速进入实质性创建阶段,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要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工作量大、全局性强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树立步调一致、协同作战的思想,明确并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于创建办下达的工作任务,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
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相关单位要服从安排,密切配合。
第三,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县“两办”、县创建办、纪检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问效、跟踪问责。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等各项制度,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要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创建工作力度大、落实效果好的责任单位,要给予表彰;对任务落实效果不好,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的责任单位,要追究责任。
第四,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会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召开动员会,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真正把全县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工作上来,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宣传部门和县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开设专栏,全过程参与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层次报道创建新闻;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告牌、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支持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创建工作。各乡镇也要不断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努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为创建活动献计出力,确保省级文明和谐县城创建目标如期实现,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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