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而发展的,主体接触使用网络空间也是因为网络空间能够满足其需求,而且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空间可以足主体更多的需求。
现实生活中,人的需求是多样的,需要通过各种行为来满足其需求,这其中就包括通过使用传媒来满足其需求。网络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空间,它不是现实社会空间在网络平台上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一种充分开放的空间领域,具备传统空间所尤法实现的多种功能,这其中也包括为主体提供在现实社会空间中难以实现的种种需求。在网络空间中,主体身份的可隐匿性以及电脑媒介的个人媒介性质为主体接受网络信息或服务提供了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又导致主体的需求与他在传统空间的需求发生一些偏离,主体会更加追求在传统空间中得不到的需求。比如网络结婚、qq空间、个人博客等网络空间就满足了主体在现实社会空间中难以实现的心理需要:
此外,主体切换于众多的网络空间还支持了主体的多角色的扮演需要。使得主体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呈现出多样化的情态网络满足了主体在不同心情下或不同环境里扮演不同角色的需求。这样,一个主体可能会分化成几个不同的看上去完全不相关的人。而这众多角色的扮演对主体发展一种完善的人格是至关重要的。
3 网络的技术特性支持、鼓励了主体在不同空间的自由切换
(1)不同空间的共时呈现鼓励了主体的自由切换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络越来越呈现出融合传媒的特征,这种融合不是媒介的简单叠加,而是同一时间的共同呈现。这种不同界面的同时共存鼓励了主体同一时间的不同空间的共存。相较于传统社会空间时空对应状态而言,这是一种“分裂”的状态,但这种分裂不是主体的去中心化,而是一种主体的多中心化,即主体对于同时间切换的不同网络空间而言,都是一个主体、一个中心,多种网络空间的同时切换就形成了主体的多中心化。这种情态表明了网络主体的积极身份。网络的多空间的共时呈现技术鼓励了主体主动的实现在不同空间的自由切换。
(2)身份的易隐匿与多种身份的再造促进了主体的自由转换
真实身份的缺席,再造身份的便易性使得主体能够在网络中抛开一切现实的局限,进入不同的网络空间创造并开展属于自己所想要扮演的角色。传统社会空间主体的身份是稳定和固定的。按照波斯特的分析,无论在读者还是作者的情形中,印刷文化都将个体构建为一个主体,一个对客体透明的主体,一个有稳定和固定身份的主体,简言之,将个体构建成一个有所依据的本质实体。而在网络空间中,这一有所依据的本质实体遭到了解构,个体的身份不再稳定。主体可以借着网络的隔离,隐匿部分或全部真实世界的身份,利用自选的代号与昵称,在不同的网络空间自由切换,重新塑造一个或多个自我,主体越来越呈现出多重身份。
当然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在技术上还有其他的特点,比如交互性强、平等性较强,这些都为主体自由切换于网络空间提供了技术支持。因相关论述较多,故本文不再论述。
三、主体网络空间自由切换的现实影响
以上论述了网络主体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由切换特性,主体在网络空间的自由切换对社会现实已经产生了积极与消极的影响。
1 开创了主体间相互了解和认同的可能性
传统社会中,社会空间是透明的,也就是说能在传统社会空间获得一席之地的社会空间必须是为主流群体所承认的。其他边缘空间则遭到排斥,呈现出隐性的存在状态,缺乏公开表达,处于一种失语状态。这样一种情形直接带来两种后果:一是主体生活在主流空间的话语状态中,没有机会接触边缘空间;二是主体身份的稳定性和固着性也导致边缘主体为了自身的安全藏匿、放弃自身的某些身份。这给主体间的了解和认同设置了障碍。网络空间则打破了这些障碍,不同主体、群体均可以通过网络获得一个表达空间。尽管存在占用网络空间资源的大小问题,但是表达的机会是同等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主体可以在多个空间中自由切换,这为主体间的相互接触和了解开创了一个可能性,而在接触、了解的基础上,认同就有可能产生。
认同即个体将自我身份同至少另外某些身份相融合的过程。“认同的发生有个前提条件——必须存在有别于自我的不同身份空间。在网络空间中,不仅拥有现实社群的网络再现,而且拥有更多的“虚拟社群”,主体可以在不同网络空间自由切换,这种特性使得主体可以跨越时间、地域及生理上的限制,与不同网络空间中的其他主体交流互动,在此基础上产生认同。网络空间的这种多形态性,为身份的认同提供了多种可能。
今天的世界,我们获得了史前无例的机会去塑造我们自己和创造我们的自我认同。网络空间的多样性以及主体在不同空间的自由切换使得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更富于多面性和流动性,这极大地提高了主体间、群体间认同的可能性,使得整个社会朝着和谐、宽容、民主的方向发展。
2 主体的多时空并存与分裂状态
网络空间主体的自由切换是指主体可以在不同网络空间中自由的切换。这种切换是沿线性时间展开的,但这种切换却可以实现多空间的共时存在状态。换句话说,主体自由切换的不同空间可以实现共时存在,亦即主体在同一时间中共存于不同的空间。这样一种多空间的共存状态是网络空间所特有的,是一种新的空间存在形式,这种存在空间必然造成主体的分裂状态。
传统的社会空间中,主体的实践行为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相联系,亦即主体的特定的实践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空中。这种特定的时空对应关系赋予了主体实践的专注性——主体可以专心于此刻空间的角色而免受其他空间因素的打扰。这时,主体就是唯一的一个中心。而网络社会中,主体的多空间共存状态则打破了主体的一中心状态,形成了主体的多中心形态。即主体在共存状态的每一个空间都是一个主体,一个中心,共存的多空间就形成了主体的多中心形态。这种多中心化会造成主体的分裂状态,主体需要同时扮演多种角色。尽管扮演的角色是多种的,但是彼此之间却不能发生冲突,否则这种共时的多种空间就会发生冲突,角色扮演失败,交流也就无法维续。当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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