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体制改革不可偏颇的两个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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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以往医疗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医疗服务特点,针对当前漠视竞争性市场的倾向,提出政府对全体国民承担部分费用的竞争性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改革思路。 关键词:医疗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政府资助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源于20世纪80年代,通过管理体制的承包性质的改革,使企业和医学院校)的创新热情?二是如何建立创新资金的筹集机制?三是如何建立创新风险的保险机制?创新的激励不能建立在创新者无私奉献的道德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自上而下考核加重奖的基础上,因为那将导致弄虚作假和高昂的考核成本;只能依靠能够给予创新者充分报酬的市场机制。但市场机制会引起创新产品高昂的价格,在没有政府资助时将有悖于公平。 7.医疗服务不可能完全标准化。因此医院与其基本要素——医护人员之间的合约是高度不完备的,很难规定详尽无缺的服务规则,因此需要医护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独立决策的功能。这意味着在医院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为了使激励机制有效,就需要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由开业的权利,让他们可以用脚来表示对于激励机制的认可与否。有效的激励机制需要医院的领导付出艰辛的努力。而这又意味着需要建立能够充分激励医院领导付出这种努力的产权机制。 8.医护人员人力资本的形成、维护和增加是一个周期比较长的过程,其供给往往滞后于需求的企业、医保单位、学校等等)自主定价权。 若供给者没有自主定价权,价格就不会发挥有效配置稀缺资源、有效激励供给者增加生产提升质量降低成本的功能。LOcALhosT由政府强制压低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价格,短期当中似乎有利于患者,但它将对各个环节供给者形成负激励,使人们不愿从事这类职业,造成医疗供给的短缺,迫使患者不得不通过排队、拥挤来获得低质服务。从长期、整体看,这反而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自主定价是否一定意味着价格上涨?短期当中完全可能,尤其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短时期中。但是长期当中价格是否居高不下甚至持续上涨,则取决于其它一些因素。 由于医疗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价格弹性的必需品,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缓解自主定价在短期和长期造成的涨价压力。 (1)给予具备一定资质的个人和法人经营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准人权,以促进竞争。当前尤其要允许甚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医院、药店、相关企业和学校。如果不改进准入制度,不改变短缺状态,就无法形成事实上的竞争。只要准入制度导致充分竞争、消除短缺状态,长期中自主定价不会导致价格居高不下。 (2)考虑到竞争性非短缺市场的形成非一日之功,从政府抑价到自主定价的转变必须是渐进的。自主定价的浮动范围只能根据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而逐步扩大。因此改革的程序应当是首先允许具备基本资质的私人和法人组建医疗服务单位,并给予自主定价权,形成一段时间的价格双轨局面,促进竞争;然后逐步放开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自主定价权,最终实现价格并轨;在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之后,再对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产权进行改革,可以由公立改为私立,也可继续保持公立,或者实行公私混合产权。 当前医疗费用过高的表面原因:一是医院在医护人员劳务价格受到压制的条件下被迫采取以药(仪检、手术、住院)养医的措施,二是有关企业与医生共谋。但深层原因是患者缺乏充分的选择权利和充分的信息。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便政府放开了对于医护人员劳务价格的管制,药(仪检、手术、住院)价仍然不会下降。 当前政府解决医疗费用过高的最好做法,不是强制限价,因为在产品规格品种易变的行业,企业总是有办法规避政府价格管制的;应该首先是用制度保障患者充分的选择权。其次是实行强制报价制度,即强制各家医院和药店免费在政府网站的特定网页上如实公告各种医疗费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疗费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强制要求各有关企业免费在网上如实申报各种产品的出厂价,以帮助医院和药店择优采购;通过强制报价形成竞争,迫使供给方降价。第三是充分发挥医保单位的监督功能。只要相当部分医疗费用要由医保单位支付,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又面临同行竞争的医保单位就有动力通过讨价还价降低医疗费用。当然,若医保单位无利润动机和医保市场无竞争,医保单位就可能只提高保费而不去和医疗单位讨价还价,甚至可能和医疗单位串谋。 只要在生产环节制止了垄断引进了竞争,在全部流通环节包括最终的销售环节透明了价格信息,引进了竞争,就一定能够遏制过高的医疗费用。为了防止由于竞争而引发药品质量下降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定期随机摇号抽捡各家药厂(医检仪器厂等)的产品质量,发现问题,黄牌警告;屡教不改,停业整顿。一旦通过竞争使常规药品只能赚得平均利润,药厂就将投入资金开发新药以便获取创新利润。对于新药的价格,同样应当由厂商自主定价,政府不便规定,反而是应当通过专利加以保护。同时通过政府资助来减轻患者负担。 3.在给予患者自主选择权、医疗服务各个环节供给者自主定价权的同时,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主开业的权利,但是不给以组织垄断性职业团体的权利。以形成竞争性医护人员劳务市场,通过这种市场形成均衡收入水平,以激励已有医护人员努力工作。同时通过这种市场形成与其它行业均衡的收入差距,以激励足够多的年轻人选择医护职业。与此相配套,放松对医科院校的政府规制,建立竞争性的医护人员人力资本教育培训市场。 (二)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效率,但是不能改善要素初始分布的不平等。因此,为了保障国民生存权的 基本平等,政府应当承担资助责任。 1.首先是中央政府应当为每个国民(包括农民和市民)提供平等的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险,其金额可以随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以低于或者等于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涨幅的速度上升,并且在通货膨胀时实行指数化。中央政府提供基本资助,有助于实现全体国民平等享受必需的基本医疗服务。同时,中央政府提供面向全体国民的基本医疗资助,也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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