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均采用企业(如一些国有企业),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担风险还没有具体化的情况下,有些设计方案很难体现出其经济性和合理些。业主往往会凭自己主观意识要求变动设计单位采用某些方案。因而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起着主体、主导作用的地位与业主是否给予设计单位充分的尊重和权力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2.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项目投资计划确定的依据是概算。对概算,我国历来很重视,把它定为投资的最高限额和投资包干的基本依据,但因为概算是反映初步设计的,初步设计在事实上可以不受估算这个大笼子的限制。概算也就可大可小了,审定还可调整,再加上概算对价格上涨常常未作合理考虑,用概算来控制投资,搞包干,实际上也是控而难制概算误差过大有许多原因。客观上,物价上涨幅度过大,项目审批与设计之间,设计与施工之间时间间隔过长,更加重了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对概算准确性的影响,概算对如前期拆迁、地下隐蔽等因素估计也不足,各种摊派和征地费提高也增加了投资。除客观因素之外,主观因素也会造成工程概算误差过大,如:工程设计与施工招标市场风气不正,设计单位编制概算的约束力不够,人们对设计概算的误差偏大已习以为常,有关部门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还有现行的概算方法也应改进。据有关专家通过资料测算分析,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程度为35%-75%,施工图设计阶段为5%-10%。由此看来,在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是编制建设计划和控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考核设计的经济合理性建设成本的依据,也是限制“三超”的关键。在逐步解决概算误差的客观因素的同时,应相应解决概算误差过大的主观因素,规范设计市场,健全责任制,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监管。 市计划部门根据项目概算来确定计划投资,而计划投资额愚昧成为了项目建设过程中造价控制的限额,后期的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都必须严格地控制在计划投资额内。 二、加强施工阶段在投资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是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核定工程造价综合费用的关系对基建工程的造价实施全面全程监督;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是正确处理基建工程造价与建设工期、项目功能、工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