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完善国家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及宏观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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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现在市场建筑发育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有些招投标单位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从招标方式的发展过程、招标中的不规范行为及工程招标中不规范行为的防止三个方面对如何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谈宏观措施。 关键词: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宏观措施;安全隐患 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招标方式通常作为一种采购方式是区别于“一对一”的直接交易方式的。我国从9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它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有些招投标单位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对如何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提出几点意见。 一、招标方式的发展过程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初步建立。八十年代,我国招标投标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 第二阶段: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这一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上最重要的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的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根据我国投资主体的特点已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不再包括议标方式,这是个重大的转变,它标志着我国的招标投标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二、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 1、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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