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企业真正经得起开放条件下市场竞争的考验,经得起企业,再由证监会审批企业发行股票。1992~1998年间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如图20.1所示,证券市场情况如表20.1所示。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防范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对各地方设立的交易所场外股票市场和柜台交易中心进行清理,并对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和期货市场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化解了潜在的风险。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下称“入世”),此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06年底,中国已全部履行了“入世”时有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承诺。中国“入世”时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包括: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直接从事b股交易;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入世”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入世”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资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h股及政府与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对外开放推进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市场的成熟和发展壮大。